野狼真想回到过去猛地扇自己几个耳光,把那个狂妄的小子打醒,然后一切重头再来。
可现实是,他只能就这么走。
走啊走,走啊走。
没有任何改变。
他在亡灵沙漠已经呆了三十五天。
骆驼还剩四匹。
走啊走,走啊走。
没有任何改变。
第四十五天。
第四十六天。
第四十七天。
野狼怀疑自己已经聋掉了,所以他像个白痴一样大声吼叫:
“啊啊啊啊啊啊啊……”
他听到声音了,这代表着他的耳朵和喉咙还是好的,于是又继续上路。
没完没了地走啊,走啊。他在夜晚寻找北极星的方向,在白天笔直朝北前行。然而这片沙漠根本就没有尽头。没完没了地走啊,走啊。
第五十五天。
第五十六天。
第五十七天。
野狼觉得自己一定是瞎掉了,不然为什么不管醒来还是做梦,他看到的都是同样的颜色——黄沙,黄沙,黄沙,黄沙……
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
野狼已经分不清现实和梦境。
他觉得自己快要疯了。
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
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
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
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
野狼已经疯了。
还剩三匹骆驼。
还剩两匹骆驼。
还剩一匹骆驼。
我还剩十根手指头。
我还剩十根手指头。
我还剩十根手指头。
好吧,疯了又如何呢。野狼只想睡觉,永永远远地睡觉。
黑色的大鸟再也没有出现过,然后他一直走到了第六十三天。
野狼最后的一头骆驼在三天前饿死了。他不得不在食物和金钱之间做选择。当他选择放弃所有沉重的金子时,他忽然无可抑制地疯狂大笑起来。
为什么不笑呢,难道你也不觉得这事儿充满了讽刺吗。
他出生入死,不顾性命,和那个狗|娘养的小贵族来亡灵沙漠,为的是什么,不就是钱吗。可是拼命到最后,他却必须做这种操|蛋的选择题。
请问,是生命重要,还是钱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