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杀你?」乃成为最大疑问;王则有口莫辩,说什么他们都不相信。乃致关了又放,
放了再关,前后拖了好几年。这么一折磨,等于废掉了全身的武功,再也施展不开了。
在「上海区」方面,制裁了陈明楚,除掉工作上的一个障碍,同时也为组织整饬了纪律,
自然值得欣慰。不过没有多久,消息传来,伪「特工总部」再以叛徒万里浪接替陈明楚为第
一处长,专事破坏「军统局」的活动。去了一个幽魂又来了一个怨鬼,这倒是始料未及的。
在陈明楚、何行健一案之前,曾于二十八年十二月八日,于熙来攘往的闹市中──公共
租界大新公司门前,由「上海区」第三大队长蒋安华派员制裁了伪「特工总部」第三行动队
的队长赵刚义一名。复于二十九年二月二十六日,由「上海区」第二大队第二分队陈默等,
在静安寺路仙乐舞厅内,当场制裁了伪「特工总部」机要室副主任钱人龙一名。这不算是报
复行为,应该是一项严厉的警告,希望那些利令智昏、目光如豆的人,能够悬崖勒马,迷途
知返。此一做法,检讨下来,产生了相当效果。
不过,此时的「上海区」则更成为敌伪方面的众失之的了。本来,日本宪兵、七十六号
都是我们的正面敌人,经过一阵厮杀后,有一种不合逻辑的奇特现象,那就是和我们短兵相
接、血肉相拼的竟是伪组织中的中国同胞,可是对中华民族发动侵略战争的日本人,却以遥
控姿态高距其上,这眞是言之痛心的事。大概也就是「以华制华」全套把戏中的一套吧!
于是,激起了我们敌忾同仇心,非予以惩罚性的打击不可。我想:日本武装宪兵旣然可
以换上便服到租界里逮捕中国抗日份子,并予杀戮,为什么我们不能穿着便衣到虹口、沪西
等敌伪势力圈内,攻击武装的日本军人?
这只是一个概念,并不成熟,所以和区书记齐庆斌兄曾磋商过好几次,我们拟定了几项
要点:
一、以着军服的日本军人为格杀对象,无论其阶级高低,官职大小,遇见就干。
二、必须在日军管辖区或占领区执行,除越界筑路地带外,不许在两租界有所行动。
三、预估行动后的正面影响,以及可能产生的反作用;例如对肇事地区一般居民的危害
等。
除以上三点外,我曾经分别与第三行动大队蒋安华同学、新编第一组毕高奎同志就此一
构想的可行性交换意见。他们都认为此举意义非凡,很值得尝试。在执行上,不但轻而易举,
而且牺牲小、威力大,对我行动员也是一种鼓舞。如果指定在虹口、沪西等处进行,卽或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