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则可能有了偏差,囚为太消极了些。
写到这里,不仅勾出一丝回忆,同时也引发一些感触:当时,吸收参加工运活动的工友
们,全部都是义务性质,只有在执行任务时,才酌情发给些许活动费用。而在我们内部的人
事注记上,却把他们列为「运用人员」,也就是非正式的工作人员,或观察期的试用人员。
其中有的报上去备过案,有的还停留在「上海区」的人事注记上(这里所谓的「人事注记」,
并不是一本名册,也许是些记号或密码之类,只有主管的人才分辨得出)。平常日子倒没有
什么,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例如工作失败、暴露身份,被捕牺牲,乃至遭受财物损失等,那
就问题多了。其后果呢?是我们内部主管部门各执一词,推卸责任,可是却又解决不了实际
问题,而身蒙其害或身受其苦的当事者,也就是被我们「运用」中的那些志士、烈士们,全
都成了地地道道的「无名英雄」。像这一类的情形,单就工运方面来说,在南谱兄直接发展
的人员中,以及由高奎兄负责的「工运小组」里,都发生过,又何祇一两次。
此外,「运用人员」为工作、也是为抗战而牺牲的事,还多的是。兹据毕高奎「新一组」
组员曾在警界服务今已退休的施何成兄,于今年(七十二年)六月从美国来信提起往事说,
他记得是在二十九年派到上海后,由其个人向外发展,吸收了两位「运用人员」参加行动工
作,一位是张杏秋,一位是朱铁营。何成兄的信中虽未说明这是真名还是化名,四十多年了
他还记得那么清楚,也许就是本来的姓名。有一次由他率领张、朱二员出发,去袭击伪储备
银行,以示警告,不幸,张杏秋、朱铁营二员就在这次行动中殉国了。何成兄的信中写道:
「回忆往日化名,系包越人,其后复用彭钧。至于运用人员如张杏秋、朱铁营两烈士,因伪
储备银行事件殉国。」
袭击伪储备银行事,前后行动过两次,多少还有一点点印象,说到张、朱二烈士的殉国,
不仅我一人想不起来,连他们的组长毕高奎兄也记不得了,真是愧对死者,罪过、罪过!至
于张、朱二人的失事乃至于牺牲,我已全然不省其事,根据当时的情况作一假定,很可能是
被捕房的人当场抓到,而后引渡给上海日本宪兵队,因为储备银行是汪伪新成立的,所以又
由日本宪兵队解到伪「特工总部」,最后就被他们杀害了。是否如此,有机会再问问施何成
兄,他知道的比他信中所写的一定详细得多了。
张杏秋、朱铁营二烈士,生前既然是「运用人员」,是否已呈报上级备案,实在很难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