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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第1页)

第91章

季唯用整整四斤的猪肉,做了一大盆猪肉松。中饭除了卤了一个时辰的卤水猪肉杂外,就是白粥就肉松。

其实有中饭有卤水,就已经非常丰盛了,工人们一听有肉松,就端着碗飞快地跑来抢着排队。他们并不知道肉松是什么东西,可听到有肉字就知道是荤菜,这便足够了,一个个在屋子前的院子里排起了长队,一手拿着碗,另一手在碗上敲着等待。

“这黄黄的东西是什么啊?”排头的人看着季唯往他们盛粥的碗里,夹了一筷子黄色丝状物,一脸的不解。

“这就是肉松啊。”季唯挥手,让他离开队伍,紧接着动作迅速地给下一个工人打了粥和肉松。

“没见过这玩意儿,闻起来还挺香。”打好饭的工人随便找了块有阴影的空地坐下。

每个人的碗里都有一块猪蹄,几条切成丝的猪耳朵,还有一筷子的肉松。分量绝对算不上多,但对于平时都吃不上人的诸人来说,日日都能吃上肉,是多么难得且奢侈的事情。

他们感激地看了季唯忙碌的背影一眼,埋头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炖了一个多时辰的卤猪蹄,浓郁的香料味中透出了几分冰糖的清甜,猪蹄肉又紧实又q弹,就连猪骨头都被卤成了深褐色。猪耳朵肉里带了非常有嚼劲儿的白色软筋,是他们从来没吃过的味道。

难得能吃上一回肉,没什么人上街会花钱去买内脏下水猪耳朵之类的东西。更何况这卤水滋味独特,比起普通的酱骨头来说,别具风味,淡淡的甜酱味特别的勾人。

“好想再吃一块猪蹄啊。”黑瘦的汉子脸上全是无穷的回味,他紧闭着双眼,嘴巴还含着最后一口的猪蹄肉不舍得咽下去。

边上的人用手肘顶了顶他肩膀,惊喜道:“老全!尝尝这个!”

被叫做老全的男人,被他手肘这么一顶,嘴里喊着的肉没防备咽了下去,呛的他咳嗽的满脸通红,好半晌回过劲儿来,狠狠瞪了边上的老搭档一眼,“干什么!差点噎死我了!”

“对不住啊,我无意的。”对方赔笑道。

“你要是故意的,我还能让你好过?”老全低头看了眼对方称赞的肉松,好奇地用筷子挑了挑,拨出了几缕纤细的猪肉丝,眯着眼睛怀疑道,“这真是猪肉?人家猪肉不都是一块一块的,这么细,能有什么肉味儿?太浪费东西了这是!”

“你要吃了,可就不这么说了!”

老全半信半疑地尝了几根。

刚炒出锅的猪肉松,又酥又脆,哪怕只有几根,咬在嘴里也还有经过了不断翻炒与熬煮出来的肉味,让人一吃就知道这肯定是猪肉做的,没有半分的参假。

老全没忍住,又送了一大口混着稀粥的肉松,边吃边砸吧。

肉松的咸香被米粥冲淡了,米粒中的甜味和肉松的咸味交织在一起,在他咽下去的那一霎那,嘴里瞬间分泌出了唾液。

老全两眼放光,大赞道:“这肉松,这肉松可真是好东西!我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过啊,不知道这季家小子到底是怎么想到的!真是吓人……”

“可不是,几个月前还是街上的混子无赖呢,现在却在北街开了铺子,一天天生意好的跟什么似的,人想买都买不着呢。”

“要是能每天吃上肉松就好了。”

“掌柜的,这叫肉松的玩意儿可真好吃啊,啥时候能再吃?”显然不只有老全这样想,在场的不少人心中都有这念头,但是只有一个憨厚朴实的汉子喊出来罢了。

大家眼巴巴地望着季唯,却见他把盆里少了大半的肉松点了点,拢成了一堆,才无奈道:“肉松做起来也比较麻烦,天天吃怕是难。除非——”

季唯脑子里电闪过一个念头,天天吃肉松也不是不可能,只要把肉松也提到了众人日常的工作中就可以了。

这肉松除了平时能够用来下饭外,在西点中也有诸多应用。

猪肉不便宜,大家平时不太能吃上。若是能够以肉松做出糕点,既能够尝到肉味,还能够降低价钱,想来为了吃肉解解馋的大家伙,也会愿意掏这个钱的。

季唯就着肉松吃完了一大碗米粥,也没休息片刻,就动作起来。

他将糖、鸡蛋混合搅匀了,再分次加入炒过的熟油,最后用醋和奶油搅打成粘稠色拉酱。

色拉酱在面包上应用很广,呈现出半透明的质感,吃起来酸中带甜,十分开胃。

季唯用圆模切下蛋糕胚边角料,在中间抹上色拉酱,两块圆形小蛋糕借助色拉酱粘合在一块,表层沾了色拉酱后又在肉松里滚一圈。

肉松小贝裹满了肉松,一口咬下去先尝到里头松软可口的蛋糕和又咸又香的淳朴猪肉,从中间挤出来的色拉酱酸中带甜,给肉松小贝增添了湿润感,减少了肉松的粗粒感。

由于做肉松小贝是临时闪过的念头,肉松数量有限,再加上用的是蛋糕的边角料,一共也就做了七个肉松小贝。

季唯尝了一个,这久违的味道让他心情不错,将剩下的六个装在了平时用来配送的餐盒里。等到卖空了铺子里的东西收工以后,才提着食盒回西巷季家。

不过他在回家前,先去了一趟张家,打算给张老爷子尝一尝他新做的肉松小贝。

虽说和季唯签了契书,正式的合作以后,季唯就中断了每隔数日往张家送糕饼的举动。毕竟两家既然合作,那么季唯铺子里产出的东西,张家就能第一时间拿到,若是张老爷子和张秀才真的想吃,只需要让伙计送一份上门即可,完全不需要季唯花时间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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