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骑士会长亲自到来,无非是为了表达对梅伊比斯的尊敬以及对上次事件的感谢。当然,如果能与一个拥有“圣十大魔导”称号的强者保持良好关系,对森林骑士这个小公会而言是非常有好处的。
在得知在座的人中有一位年青人居然是菲奥雷王国第一公会妖精的尾巴公会会长的亲孙子,白胡子老头就显得更加热忱了。圣十大魔导毕竟离得太远了,有些高攀不起,但如果能与妖精的尾巴搭上关系,却是实实在在的好事。
以后两个公会互通有无,在任务上进行合作,想一想都是非常美妙的事情。
送走千恩万谢的白胡子老头之后,梅伊比斯有些奇怪地问道:“才一会儿的工夫,小金他人呢?”
百奇摇摇头:“刚才他说要去一趟厕所,到现在都没有回来。”
“算了,我们去找一下他吧,待会儿还要去买些物资,少了他,谁来搬东西?”梅伊比斯说着便叫来店员准备结账。
“梅伊比斯大人您不用结账,会长有过交代,您在本店的一切花销一律免费!”店员微笑着说道。
梅伊比斯一怔,一拍自己的额头,怎么忘了这家旅店实际上就是森林骑士的产业呢。白胡子老头有意交好,她当然也不会推诿,但是该付的钱还是得付的,吃霸王餐不是她的追求,人家也是小本买卖嘛,索林艾邦城地处偏远,虽然冒险者多,但和那些大城市比起来,物价相对也便宜。
掏出一千金不由分说地递给店员,这一千金足够付那两间房以及这顿饭的钱了,随即在店员复杂的目光下走下了楼梯。
那店员呆立了会儿,这才感慨似地道:“大人物就是大人物,心胸阔达非普通人可比。”
才下楼梯,大老远梅伊比斯就到了金歌的人影。这厮此刻正缠着一名大约十六七岁的紫发少女,隐约可以听到他痞|子一般的声音:“这位漂亮的姑娘,我你一个人在这里,一定是在等你的同伴吧,你不要误会,我不是好人……不对,我不是坏人……”
梅伊比斯脸阴沉了下来,不怕神一般的敌人,就怕猪一般的队友,这金歌简直在帮着大家丢团队的节操!想到上次来索林艾邦城时,自己也被几个混混纠缠,梅伊比斯便怒了。
金歌和他们果然是一路货色。
“小金!”她寒声叫道。
金歌一个激灵,就见梅伊比斯冷冷地望着她,冷汗顿时就滑落下来了,连连摆手:“大姐头你别误会,我是这小姑娘独自一个人,怕她遇到坏人,我才没有打她的主意呢!”
“我她遇到的坏人就是你吧。”
“这个这个……误会,这绝对是个误会!”
金歌尴尬地解释着。
“百奇,你怎么?”梅伊比斯问道。
百奇一脸怒气:“小金是个坏人!”
金歌脸一下子气白了,百奇啊百奇,你不能睁着眼睛说瞎话啊!“你哪只眼睛到我坏了?”
“这两只!”
百奇用手指了指自己翡翠色和红宝石色的异色瞳,这么直白,这么不给面子。
“拉克萨斯,你说句公道话啊。”金歌可怜兮兮地望向拉克萨斯。
拉克萨斯撇了下嘴,不去他,羞与之为伍。
金歌一下子石化了,一阵冷风吹过,慢慢碎裂、飘散……
他愤愤道:“拉克萨斯,你才跟大姐头和小百奇几天,怎么就被她们带坏了……呜呜,苍天啊,我被他们联合**裸的欺负了。”
……
……
“在哥稚嫩的身躯下面可是隐藏着一颗残暴的心,哥残暴起来,势不可挡!!”
走在索亚维山脉的小道上,金歌口中喃喃自语。就在他走得两腿发软,眼就要不支的时候,梅伊比斯停下脚步,道:“到了。”
“到了?”金歌闻言,整个人软趴趴倒地。
在广域结界外,一队巡逻的希雅族发现了梅伊比斯等人,由于梅伊比斯上回在族内呆了很长时间,不少人都见过她,是以这回没有发生冲突,那队人一梅伊比斯手中的信物,便用最快的速度向上头汇报。
不多时,大长老便在簇拥之下穿过大结界,出现在梅伊比斯等人面前。
“梅伊比斯阁下,欢迎再度光临希雅族驻地,大祭司拜托您寻找预言中勇士的事情想必有着落了吧。”
大长老一脸和煦笑容地说道。
“算是找到了吧。”梅伊比斯只能这么说。
“那勇士人呢,想必就是您身边这位了。”大长老指了指一边有着傲然身板的拉克萨斯,发现其长相得体,不娇不喘,更难能可贵的是,有着相当了不得的魔法资质,果然符合预言中那勇士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