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长猛的一挥剑,要干净利落的将老工匠斩首。
“都看好了!这就是拖后腿的下场!给我死!”
眼看剑锋就要划过脖子,民夫急得眼泪直流,“不要啊!住手!”
民夫的呼喊居然很灵验,宝剑锋居然真的停在了老工匠的脖子前面,两者之间相距不过一厘米。
一位眼带笑意的公子哥,用精致的玉首剑,牢牢的架住了队长的宝剑,将后者死死的阻挡着,任由他用尽全力,也不得寸进。
“光天化日之下,大庭广众之中,何故要拔剑伤人?”
队长感觉对方持剑的手似有千钧之力,将自己压制得死死的,不得不撤剑后退。
“关你什么事?老子是大越军官,处置一个逃兵,有何不可?”
公子哥带着面纱,看不到他的面容,但人家的衣服可是千户锦衣,手里的剑也是高级军官常用的玉首剑。要不是他身边只有两个女人跟着,队长都怀疑他是专门来追自己这伙人的。
“原来是处置逃兵。那就很合理了,按照军规,无视上官指令,私自逃离队伍的士兵,称为逃兵,按例需要重罚。如果逃兵拒捕,可以视情况予以就地处决!
不过你说他是逃兵,好像有点不合理吧。他一个老头子,怎么可能是服役的士兵呢?”
队长语塞,眼睛转了转,改口说:“是本官鲁莽了。他不是士兵,是被征召随军的工匠。即使不是士兵,私自脱离队伍逃跑,也要重罚的!”
公子哥的眼睛里笑意越发明显:“说这位老工匠私自逃跑,你有什么证据?总不能你说是就是吧?”
队长再次语塞,老工匠没有私自逃跑,真正逃跑的是他自己,想到这里,他不动声色的观察了周围,附近好像没有别人,现场除了自己这一群人,就只有公子哥和他的两个女伴。
既然如此,何必跟他浪费时间,队长心想:反正老子已经是逃兵了,还有什么罪名不能担,杀一个是杀,杀两个也是杀。干脆把公子哥也杀了,让他去陪老家伙得了。
将手一挥,队长喝道:“把他给我围起来,我怀疑他是敌国来的奸细!”
士兵们心知肚明,队长将他诬赖为奸细,目的肯定是灭口,免得自己的行踪暴露。“锵!”十把武器同时出鞘,他们分站左右前后,将公子哥围在正中间。
“朋友,别怪本官手辣,要怪就怪你自己多管闲事吧!给我将他拿下!”
十个抓一个,士兵们心情很放松,就算对方是个千户又如何?被十个人围住攻击,还不是死路一条!
西施收到来自逆反杀之道的提示:叛逃的士兵恼羞成怒,对你迸发杀意,判定为敌意对象!
“公子,这伙人对我们起杀心了!”
说起来,他们之所以叛逃,是受小爷的影响。毕竟是小爷将他们负责看护的粮食偷了,才导致他们不得不畏罪潜逃。小爷为了自己良心舒服一点,决定给他们一条生路。
“你们不是小爷的对手,何必枉送性命。阿青,给他们露一手。”
身穿浅绿素裙的蒙面姑娘,向前一步,手上剑光一闪,冰冷的剑锋已经贴上队长的咽喉,一股寒气在脖子周围弥漫开来。
队长冷得身体发抖,慌忙跪地求饶:“女侠,饶命呀!”
阿青脆生生的骂道:“呸!真没骨气!”
小爷倒是觉得不以为然,为了活命,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这是人之常情,“想活命是吧?还不快叫上你的人一起滚蛋!”
队长又惊又喜:“多谢公子饶命!你们这帮蠢材,还愣着干嘛,快走啊!”
有士兵还想着把粮车和粮食带走。人家越国好不容易借回来的粮食,你连最后一车都不放过,是不是有点不厚道?
“人可以走,身外之物就别想了!”
阿青挑衅的走向粮车,看着她手里寒气森森的宝剑,队长连忙制止了手下,“别管粮食了,保住命再说,赶紧走!”
看到叛变的士兵逃走了,民夫们松了口气,连忙把老工匠扶了起来,接着又向小爷道谢:“多谢公子救命之恩!”
“些许小事,何足挂齿!”
对于小爷来说是小事,对于民夫和工匠来说,可是生死攸关的大事,他们的感激是真诚的。
等千户带着整个运粮队追来时,老工匠和民夫们将小爷夸上了天。
“千户大人,全靠这位公子仗义相助,将叛乱的士兵赶跑,救了我们性命,还将粮食保了下来。”
千户对粮食两个字最敏感,一听说粮食保下来了,心里那个激动真是难以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