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堂前,灯光下,我一边演算着不该被人类发明出来的数学,一边任我的小腿被pua抱着凌辱。
有时候pua搞得特激动时还会两腿腾空,只用两只前脚死命抱住我的脚肚子,每次pua都一副专注又深情的模样,我觉得,好怪,又好感动。
然后书桌底下、我的小腿上都是热腾腾的狗精液。
如果人可以大致用“酷”跟“不酷”作二分区别,我应该是站在“酷”的那边,然而pua在干我的脚的时候,我还是避免让妈妈看到,毕竟……反正就是不大对劲。
有一次妈妈远远看到了,有点傻眼:“你跟pua在玩什么?”
“喔,啊它就这样啊……”我装作若无其事。
“以后不要玩这种的。”妈妈顺手从桌上的面纸盒抽出几张,蹲下来就擦。
“妈!这个等一下我来擦就好啦!”我大惊失色。
“pua,你怎么这样……”妈一边擦,一边看着离开我的脚、却兀自小鸡鸡肿大的pua。还在射的pua一脸刚毅卓绝,非常有型。
大哥一直觉得我的脚很变态,是世界上最不正常的一种乱伦行为。
“pua把你的脚当作是母狗。”他老是重复这句话。
“那你去帮pua找女朋友啊!”我总是丢这句话回去。
既不帮pua找女朋友狗,又不让pua发泄,那不如阉掉它算了。
但,你会阉掉自己的弟弟吗?
不会啊!!!
第十四章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
讨厌上学似乎是所有人的共识,更是每一个“很酷的人”回忆往事的必定。
但我高中时真喜欢上学,寒假跟暑假对我来说完全就是浪费生命。因为我只有到学校,才能看见我喜欢的女孩。一看到她,我精神百倍,装模作样。没看到她,我会拼命想她,为看到她处心积虑。
那女孩叫佳仪,在那些可称青春的热血日子里,我们几个好朋友前仆后继一起追了她八年。那是一个很澎湃的故事。
千方百计,如果能跟佳仪多一点相处时间,我都愿意。甚至还包括用功读书。
佳仪如果没补习,放学后她会一个人选一间安静的教室,留在学校念书。于是我也在放学后,到侧门口吃包干面加蛋,晚上便留在学校自己开一间教室读书到九点,直到佳仪妈妈开车接她回家后,我才能放心离开。
留校念书当然是装用功,真正的目的是等佳仪读累了,在校园散步时找到我念书的教室,进来跟我这个用功的男子汉聊一下,一起吃个饼干。
夜晚的校园很安静,只有工友巡逻的脚步声跟野狗打架的龇咧声。
两个人共用一张桌子,如果这不能称为独处,什么也不能。
“柯景腾,每天吃饼干有点无聊耶。”佳仪吃着她拿来的欧思迈饼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