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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1页)

吃完绝对超值的双份牛排,我们就去交大看电影。

问题是,只看一个晚上的电影……怎么够?

礼拜五过去,到了礼拜六,我还是很喜欢跟毛毛狗在八舍交谊厅,翻着报纸的电影时间表,研究二轮电影的配片,讨论等一下应该去竹北的金宝戏院、还是在新竹市中心的新复珍戏院看。可以便宜看电影真的太幸福了。

为了省钱看二轮电影,别说我可以骑好久的机车到竹北,就算是更远的、比竹北还北的新丰我也肯去。毛毛狗没有意见,都说好,她只要在后面紧紧抱着我就很快乐。

有时是看电影前,有时是看电影后,我们会在竹北二轮电影院附近的家乐福逛逛。

那时真的是口袋空空啊,家乐福那种什么都有、什么都便宜的大卖场最合适我们这种穷穷小情侣去走一走了,因为我们可以什么都不买,也不用承受店员关切的眼神,就只是手牵着手瞎逛。

“哇,好贵啊。”我啧啧啧,拿起一件绿色的无牌衣服。

“公公,你觉得这件小背心适合我吗?你看你看嘛!”毛毛狗犹豫了好久,对着镜子比了比。

只要超过三百元的衣服或裤子,在我眼中就是名牌等级了。如果有衣服竟然能卖超过五百,我大概连试穿都省下来。

毛毛狗也是个穷宝贝,挑个三百元的裙子可以想上一个小时不嫌累。

我最喜欢逛相机部门。

眼睛贴着展示橱窗,注视着茫茫机海中olyp品牌的精巧小相机,鼻子慢慢吐出的气雾掉了面前的玻璃,呼吸变得小心翼翼。

“好小喔,除了装底片的空间以外,好像没有多余的部分耶。”我目不转睛,赞叹不已。“可是好贵喔,竟然要五千多块,这是怎样……”毛毛狗的手指情不自禁抠着玻璃,留下可爱的指纹。

不想装出一副“认真考虑”的表情,只要店员一走进,我们就默契地走开。

“如果将来有钱,一定要买一台这种的。”我老是嘀咕。

“好啊好啊。”毛毛狗晃着我的手。

常常,我们连当天的晚餐都一并在家乐福解决。最喜欢合吃八十块钱一只的全鸡,外加一大瓶巧克力牛奶。只要超值,就会被我们吃进肚子里。

吃完晚餐,我们就在顶楼的游乐区里玩刚刚盛行起来的投篮机,或是挑一场赛车。全部都是快乐的回忆。

某天,我看着刚刚投完篮球、满身大汗的毛毛狗。

“我们做个约定好不好?”我突然有个感触。

“什么约定?”毛毛狗用手掌扇风。

“在家乐福里,绝对不可以吵架喔。”我伸出手指。

“好,真的喔!”毛毛狗甜甜笑着:“这是我们的幸福基地。”

勾勾手。

有了这个珍贵的约定,不管我们起了什么幼稚的争执,只要我们走进了家乐福,在自动门叮咚一声的瞬间,手牵着手,都不会继续吵下去。

约定之所以珍贵,就在于它无论如何都要被遵守。

后来的后来,我们总算买了相机,开始纪录共同的画面。

但不是梦想中的一台五千多元的名牌袖珍机,而是一台一千元的廉价相机,不仅不迷你,还有够大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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