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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第1页)

李晶晶在新加坡生孩子,正是在夏天。

李晶晶打电话告诉王勉,说她在新加坡生活非常不习惯,跟婆婆也不熟。

于是,王勉把公司的一切事务交给别人,坐上飞机就去了新加坡。

在新加坡,李晶晶的家人怕她着凉,不开空调。5、6、7三个月,新加坡最热的时候,王勉和李晶晶住在一个屋子里侍候月子。

在生活上,王勉真的觉得她和李晶晶就像亲姐妹似的,没有什么距离。

直到今天,五年过去了,王勉都还弄不明白李晶晶,她那么好的一个朋友,怎么能够说翻脸就翻脸,好像过去的一切都不存在似的。对于一个不认识的人,也不过如此。

究竟因为什么?她无法想明白。

王勉说,事情过去五年了,李晶晶就好像是从她的生活中消失了一样。她记得在她刚入狱不久,有一次她的先生到监狱探望她,曾对她说,不久前碰到李晶晶了,他告诉李晶晶:王勉已经到某某监狱了,过几天他到监狱去探监,他问李晶晶有什么事没有。李晶晶对他说:&ldo;你问问王勉现在有什么感觉。&rdo;那样子根本不是关心,而是有点幸灾乐祸。

那是出事以后,王勉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得到李晶晶的直接消息。

4做梦都没有想到的事

我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会被送进监狱。因为平时,我是一个相当讲原则的人,无论是做人还是做生意,我几乎都恪守相关的法律和道德,而这件在我看来不过如此的一桩小事,却改变了我的整个生活,她让我从天堂跌进地狱,让我尝尽了人间的苦难。几乎是在一刹那,我从一个幸运儿变成了一个倒霉蛋。充满戏剧性的生活,真的让人长学问。

其实,王勉是可以不把自己弄到如此被动的地步的。

她本身是学法律出身,虽然案发时她没有从事与法律有关的工作,但是,她大学毕业的时候曾经被分配到北京市某法院,那时候她如果不辞职下海,那么今天她肯定也是一个不错的法官。

在法院工作了整整一年,她当书记员。如果说她在学校所学的东西是纸上谈兵的话,那么这一年的法律实践,足以让她了解了法官办案的方式和基本的司法程序。

而她的很多同学、朋友,曾经的同事都在司法部门工作,找一些人帮忙解脱困境,对她来说并不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何况依她当时的经济状况,她应该有足够的实力打赢这个官司。

但是,王勉没有这样做。

她没有因为这件事去惊动任何朋友。

她对律师和家里人说,这件事起因是因李晶晶而起,但是,是她自己做的,所以最后解决问题也应该是她们两个人,她相信她们自己能解决。

所以,王勉叮嘱她的律师,除了李晶晶,谁都不要去找。

她对律师说,李晶晶是她最好最近的朋友,现在她可能是生气,等过一段时间气消了,她自己就会去注销报案的。

她要求律师去努力,拖延案件的审理时间。

那时候她想,只要过一段时间,等李晶晶把气消了,事情自然会出现转机。

待在看守所里狭窄的号里,王勉有足够的时间回想过去。

她回忆过去,回忆她与李晶晶的友谊,回忆她曾经为李晶晶做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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