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第一缕阳光透过千疮百孔的天花板洒在我脸上的时候,它并没能叫醒我,我是被妮可推醒的。
我眯起眼睛,看到眼前这个几乎可以用英姿飒爽来形容的女人。蕾丝花边的衬衣,蓝色短外套,白色紧身裤,水牛皮马靴,披散了好几天的长发再一次扎了起来。一夜之间的变化差让我把她与童话中的灰姑娘联系在一起,当然我选择性的忽略了灰姑娘是晚上华丽、白天朴素的问题。
“怎么样?”妮可张开双臂,轻巧的在我面前转了个圈儿:“砸了好几家店的玻璃呢!”
“也就那么回事儿吧。”我言不由衷的。
妮可仿佛没听见我话似的,对着一面连人和猪的区别都照不出来的破镜子顾影自怜着。然后她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蹦到我面前…是的,我没有夸张,她确实是蹦到我面前的。
“来,你摸摸看。”她拉起我的手,指着自己的胸口。
“不大合适吧。”我一脸矜持满心欢喜的。
啪!她已经拉着我的手按在了她的胸脯上。
冰冷、坚硬、毫无质感。
“贴身链甲,好着呢!”妮可又在胸口上拍了两下,眉飞色舞的扔了一件质地精细、材料轻薄的半身链甲给我。
我想把这件链甲吃了,如果我咬的动的话。
“咱们差不多该动身了。”妮可走上楼梯,看了看窗外的太阳:“追兵早晚会找到这里的。”
“去哪儿了?”想想我们即将开始的逃亡…确切的应该是亡命生涯,我就一脸茫然。
“不远的地方有个下水道入口,咱们先下去。我知道一条路能通到西城一家酒吧的地下室,咱们暂时呆在那儿,等到晚上咱们就想办法出城。”
“咱们这是跟地下室干上了,是吗?”我抱怨道。
“行了。”妮可没好气儿的:“我还心疼这身衣服呢!”
此刻,我和妮可已置身于阴暗、潮湿的下水道中。当我们从那座残破的阁楼中走出来的时候,初生的阳光给了我一种重生的感觉。周围依旧空无一人,安静的阁楼、安静的街道、安静的天空,如果抛却破败、脏乱和腐朽不谈,这里简直可以算得上一片净土了。
“雷霆怎么办?”我心翼翼的避开脚下的污水和墙边腐烂的苔藓,突然想起了这个我们俩唯一的朋友。
“让它到处转转好了。”妮可将外套脱了下来,抱在怀里:“反正通缉令上没有它。”
“虽然它比你有威胁的多。”她想了想又。
“我可以在诗里把他们全写死!”我咬牙切齿。
“你悠着儿吧,七千万人呢。”
我觉得我不能再话了。因为我发现每当我开口话的时候,要命的腥臭和恶臭就会争先恐后的钻进我的鼻孔里和肠胃里,弄的我头晕脑胀,肚子里翻江倒海。
在下水道中,我无论看向哪里都会看到很多你平常只要看上一眼就会一整天茶饭不思的东西,至于这些东西具体是什么,你最好不要知道,我也最好不要。
当我们成功从下水道钻进地下室的时候。我捂着胸口,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好像三年都没有呼吸过了一样。不夸张的,我觉得这一趟下水道之旅一儿都不比那次单骑大突围容易。
“你是怎么发现这个地方的?”我环顾四周,这应该是一间酒吧的藏酒室。我简单看了一圈儿,就看到了大约有几十类品种的上千瓶酒,看来这还是间档次不错的酒吧。
“在一次喝完了酒却不打算给钱的情况下发现的。”妮可轻车熟路的走到第三个酒架的第四排,拿出一瓶没有经过木桶存放过的龙舌兰,仰头喝了一大口,随后满意的抹了抹嘴唇,并没有出现那种我期待的面红耳赤和剧烈咳嗽。
我则挑了瓶陈年的白兰地慢慢品着,有段日子没喝酒了,我都快要忘记这种美妙的味道了。
“咱们白天就呆在这儿,等到夜深了,咱们出去弄儿吃的,然后出城。”妮可话间已经将那瓶六百毫升分量的龙舌兰喝掉了一半。酒后乱性这个词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我不禁开始考虑自己的贞洁问题。
“咱们怎么出城?”被酒侵蚀的胃开始有些隐隐酸痛,我这才想起来从昨天傍晚到现在已经半天一夜没吃东西了。一定要能到天黑才有的吃吗?赶快天黑吧!
“只能翻墙出去了。”妮可拎着见底的酒瓶,在地下室里转了转。看来是想找儿下酒菜,转了两圈之后,她放弃了:“到时候我先上去,然后杀了附近的卫兵,再拉你上去。”
我想了想高度超过三十米的围墙,痛苦的摇了摇头。
“放心吧,虽然城墙很高,但是我和雷霆自有办法。至于你嘛,把绳子拴在腰上,我一只手也把你拉上来了。”妮可大言不惭的安慰我,我只希望她在这些话的时候头脑还保持着一丁儿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