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色狼!居然是你!】
九十年代香港的夜生活可谓是声色犬马,灯红酒绿,行人车辆络绎不绝,散发着糜烂气息的霓虹灯更是照亮了半边天,而身为香港主要商业及娱乐场所集中地的铜锣湾更是纸醉金迷,寸金寸土。
夜幕笼罩下的铜锣湾,犹如一个半遮半掩的风情少妇,婀娜多姿,让人欲罢不能,人群拥挤的街上霓虹闪烁,街道敞亮,一眼望去恍如白昼,酒吧,迪厅,桑拿,三温暖更是遍地都是,错落在铜锣湾的每个角落,勾勒出一丝丝原始的欲望……
而此时的时代广场旁,一家同志酒吧内,正笙歌艳舞,笑意不断,一个忙碌的侍应端着酒水果盘穿梭在拥挤的人群中,犹如一条滑溜的鱼儿畅游在宽广的大海里。
不多时,这名侍应就快步来到一处稍微空阔点的卡座上,彬彬有礼的将酒水果盘放在桌上,然后施了一礼后悄然退去。
“湾仔一向我大晒,我玩晒。
年轻掌管一带。
波楼鸡窦与大档,我都睇晒。
‘陀’地至高境界。
论背景,至强大。
论劈酒,我不言败!
刀光剑影,让我创为兄弟显本领,
一心振家声,就算死也不会惊。
让我的血,可流下来!
……………………
……………………”
卡座上,一个胖乎乎,穿着嘻哈,带着一副黑框眼镜的胖子正声嘶力竭的唱着歌,这首歌叫(刀光剑影),是江小凡最喜欢听的歌之一,歌词霸气,腔调有力,完全迎合了在电影【古惑仔】里陈浩南等人在铜锣湾的风光霸气。
一曲唱罢后,全卡座的人纷纷鼓掌,不时叫好。
“怎么样?包皮唱的不错吧,里面的歌词可是几年前大b哥(陈浩南的大哥,已死)在的时候,包皮和焦皮一起改的。”
陈浩南喝了一口酒,似乎在缅怀过去的岁月,似乎在为一旁的江小凡讲解他的过去。
“是啊是啊,改编歌词的还有我,怎么样不错吧,够威风八面吧。”
山鸡一如往昔般嬉皮笑脸,吊儿郎当的样子,他此时也坐了过来,跟江小凡聊起了天。
“歌词改的不错,很有古惑仔的味道……嗯,说实话吧,我很羡慕你们,活的这么自由,活的这么痛快。”
江小凡拿起手中的酒瓶在眼前晃了晃,目光透过那一团妖艳的绿,一时心有感触。
乌鸦已死,他江小凡的大名也算成功打了出去,接下来就该是找个安身立命的地方了。
起初,他将这个地方定在了西环,准备和那基哥抢饭吃,只是,就算那基哥再怎么昏庸无能,毕竟是洪兴的三朝元老,手底下或多或少都有那么点人,而且香港的黑社会最讲究论资排辈,他一个大陆过来的,就算名头再响,手里没人的话,也难以踩过去。
何况,他现在已经将东星得罪的死死了,现在如果冒冒然的又得罪洪兴的话,只怕香港再无他容身之地。
说到底,还是因为他现在只是孤家寡人,势单力薄。
不过好在,现在洪兴算是欠了他一个人情,暗杀洪兴龙头蒋天生的乌鸦,被他给一刀宰了,现在只要拿这当投名状,加入洪兴也算是铁板钉钉的事。
只是他现在苦逼啊,特派员的身份不是随口说说就能摆脱的,只要他一天是他所装逼捏造的特派员,他就不可能成功进入洪兴。
莫装逼,装逼被雷劈。
江小凡现在可算是明白这句话是真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