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阵地的行动方法应根据敌情、地形情况灵活实施。基本的方法步骤是:迅速占领有利地形或利用敌人的阵地.调整部署,加修工事,进行伪装,组织防护,补充弹药、油料和给养,建立和完善防御配系等,准备抗击敌人进攻。拥有高技术装备的强敌,强调优势火力打击和快速机动反冲击,步兵巩固阵地,既要防止敌地面兵力攻击,又要防止敌空炮火力和制导兵器火力报复。巩固阵地是在完成进攻战斗的基本任务后的一种转接,要尽量缩短转换过程,迅速做好抗击敌兵力攻击的准备。派出观察警戒,及时发现敌火力袭击征侯,注意疏散配置兵力兵器,利用地形和工事进行防护。
转为上级预备队。转为上级预备队是指由担任上级的第一梯队或第二梯队的突击任务,转为担任上级的机动作战兵力。目的是作为机动力量应付战斗中的紧急和意外情况。转为上级预备队,通常有以下几种时机:一是完成进攻任务后,上级投入使用了第二梯队或预备队向纵深发展进攻,需重新建立预备队时。二是进攻受挫或伤亡严重,或无力继续发展进攻,任务由上级第二梯队或预备队接替时。当接到转为上级预备队的命令后,应首先以火力或积极的行动掩护上级的二梯队或预备队加入战斗,尔后组织分队迅速收拢队形,机动至上级指定的区域(地点)进行调整补充,迅速完成转入上级预备队的工作。基本工作有:
调整人员,健全组织,重新编组,补充明确任务,补充弹药器材,做好重新加入战斗的准备。转为上级预备队是步兵分队经过一段时间的战斗后,进行调整补充,准备再战的过程。基本要求是:迅速进行调整补充,随时准备应付各种紧急情况;隐蔽配置,防敌火力袭击,尽量组织分队休息,恢复体力和战斗力,准备再战。
搜剿残敌,打扫战场。搜剿残敌是指搜索和剿灭溃散隐藏的残余之敌的行动。目的是彻底干净地消灭敌人不使敌漏网。搜剿残敌的时机;一是在基本歼灭敌人主力后,担任进攻任务的步兵转入搜剿残敌;二是在歼灭敌人一部分兵力、我上级主力向纵深发展进攻时,担任进攻任务的部分步兵转入搜剿残敌。搜剿残敌时,应当迅速判明残敌分布、隐蔽位置,可能逃窜的方向和路线,明确各分队搜剿的方法,逐点逐区域实施搜剿。基本要求是:
周密组织,合理编组,交替掩护,严密搜剿,不使敌人漏网。打扫战场是指战斗结束后对战场进行清理的行动和工作,包括肃清残敌、搜集文件、武器弹药物资,清除爆炸物,寻找伤员,收殓烈士以及收容俘虏等。打扫战场,通常以连为单位组织。应根据兵力、任务等情况,编为搜寻组、运输(押送)组、烈士埋葬组。搜寻组主要负责肃清残敌,寻找伤员、烈士,搜集战利品和我军遗留品,掩埋敌尸,清除爆炸物等。运输(押送)组负责后送伤员、烈士和战利品,押送俘虏;烈士埋葬组,负责埋葬烈士。指挥员应当在现地明确伤员、武器、弹药、物资、俘虏集中点的具体位置,指挥各组迅速展开工作。
撤离战斗地区。撤离战斗地区是指进攻的步兵脱离敌人,撤出、离开战斗地区的行动。目的或是完成进攻战斗任务,为了将分队撤至隐蔽地区休整;或为了调整部署,准备在新的方向或地区建立新的态势;或为了摆脱不利态势,扭转被动局面。撤离时机通常由上级决定。撤离战斗地区时,指挥员应当根据上级命令和战场情况,下达撤离战斗地区的命令。主要明确各分队撤离的时间、路线、顺序和方法,上车地域、到达位置和时限,后送伤员的方法,有关保障措施等。需要时,应当指定掩护分队和搜剿残敌、打扫战场的分队,明确其任务、行动方法和撤离时间。尔后,组织分队迅速隐蔽地撤离,并报告上级,通报友邻。
第九章步兵防御战斗
步兵防御战斗,是指以步兵分队为主体,独立地或在其他兵种分队的配合下,依托一定地域构成防御配系,在一定的时间内抗击敌人进攻的战斗,是步兵战斗的基本类型之一。
可在上级编成内实施,也可由步兵独立实施。步兵实施防御战斗具有多重目的,主要是:
保卫或坚守重要地域或目标,大量杀伤、消耗敌人,挫败敌之进攻,消耗、牵制、退滞敌人,争取时间,掩护上级或友邻机动与进攻歼敌;
吸引、调动敌人,为转入进攻或者为主力歼敌创造有利条件。
第一节步兵防御战斗的基本特点和要求
一、基本特点:步兵防御战斗,作为防御战斗的一种特殊形态,具有一般防御战斗的本质属性,凡是共性的防御理论均对其具有指导作用。例如,以弱抗强,是一切防御战斗的基本特征之一,步兵防御战斗无疑也是在这样的力量对比条件下展开的,而且体现得更直接、更鲜明。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决定了步兵防御战斗必须充分利用地形,增强自身的抗击力,削弱敌方的攻击力,通过合理而有效地利用以逸待劳等有利条件,英勇抗击,顽强坚守,挫败敌之进攻。从被动中争取主动,是一切防御战斗的基本行动方式,步兵防御战斗也是如此。步兵防御战斗是被动的作战形式,但其中有丰富的主动性内容,如何在被动中争取主动,是步兵防御战斗行动的具体内容;前出袭扰、阵前出击、阵内伏击、反冲击、反击等攻势行动,是步兵防御战斗争取主动的有效手段。由此可见,以弱抗强和从被动中争取主动,构成了相对于进攻战斗的步兵防御战斗的基本特点。为了更加准确而全而地揭示步兵防御战斗的个性特征,还需要研究在防御战斗体系内部,步兵防御战斗相对于合同防御战斗所具有的主要特点。步兵防御战斗能力及由此而导致的其他方面的有限性特征。众所周知,受编制装备和战斗地位作用的制约,步兵防御战斗的兵力规模、兵种分队种类、主战兵器数量和性能、火器射程和火力强度等直接关系实际防御能力的诸要素,远不及合同防御战斗强。必须正视防御能力上的这种差别以及由此带来的局限性,在自身防御能力允许的范围内,解决好防御战斗组织与实施的相关问题。比如,合同防御战斗&ldo;从被动中争取主动&rdo;的形式和手段,是多种多样的,而步兵在这方而的形式和手段就比较有限。又如,在防御空间上,步兵防御战斗不能像合同防御战斗那样,运用远程突击、小股兵力游动袭扰等手段,打击防御前沿前几十公里以外的进攻之敌,只能考虑在前沿前几公里的范围之内,运用自身力所能及的方法与手段,对接近展开之敌施以必要的打击。凡此种种,都是步兵防御战斗有限性的具体表现。必须明确,认识步兵防御战斗的有限性,更有利于准确把握步兵防御战斗的客观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