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没有一套祭祀的仪式和精心设计的仪典来演示实践它,也无需特别的地点来用于崇拜,
比如庙字之类。毫无疑问,每个一家、主同时也理所当然地是这个家庭的&ldo;祭司&rdo;,家庭庙
宇无非是一处临时的小茅屋,紧挨着居无定所的临时住处。这种情形直到现代,还能在个别
偏远的玛雅部族中看到。
随着农业生产方式的兴起(可能是由外部引进玛雅地区),出现了固定的居所和较多的
闲暇。这时,玛雅宗教变得日益成体系,众神自己也越来越特殊。肩负向群众诠释、传达神
的意愿等事务的祭司发展起来,一种对更加像样的宗教场所(圣地、庙宇)的需要增长起来。
宗教成了一种少数人对多数人的事务。定居生活使得较为永久的仪式中心变得可能,也有信
心去建立野心勃勃的圣地(花费长期艰苦的有组织的劳动),并发展更加精细的仪式。
许多个世纪,或许有几千年,就在这样的过程中流逝了。在这段时间里,玛雅宗教无疑
变化相当缓慢,个性化的神祇在发端,祭司集团在形成,繁复的仪式和精致的圣地(还不是
石料建筑)也逐渐确立。这段时期结束于玛雅历、纪年70000年或另一说76000年,
也就是公元前353年或235年,其成果是玛雅人先进的农业,高明的历法编年和精致的
象形文字。
确实,历法、编年和象形文字这三项祭司的发明专利,给玛雅宗教带来了重大的转折,
使得它越来越复杂化和形式化了。一种独特的宗教哲学渐渐成型,它围绕着日益重要的天文
现象,包含着历法编年中的神祇。考古发掘工作基本上证实了这种重大的宗教转折,公元前
3世纪乃是其重要的时间标志。
从这以后,特别是材料较多的玛雅古典时期(下限为公元9世纪),玛雅宗教哲学并无
重大变化。它相因相袭,几近千年而无改,也许是因为玛雅人把创造的潜能都宣泄到需要耗
费大量人力、物力、精力、心力的石料建筑、雕刻中了。那种劳神费力的方式,乃是精神上
不断重复的&ldo;论证&rdo;和&ldo;固化&rdo;。
到了公元4世纪,玛雅文化,主要是它的宗教哲学上鲜明的特征,已经牢固确立下来。
在被认为是玛雅文明策源地的重要地区,如佩腾湖畔,玛雅宗教已成为一种高度发达的&ldo;迷
信&rdo;。它以自然力量的日益人格化、越来越老熟的哲学的复杂融合为基础;天体被神格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