嗡!
龙霄身上突然散发金光,丹药内的那股纯阳之气终于在他体内激发。
这丹药的大部分药效已经被洛神去除,唯独留下这丝纯阳之气。
他身躯变得半透明,金色的骨骼和脉络出现在洛神眼前。
上一次收服帝炎时,龙霄就经历过一次金火淬骨,所以他的骨骼才会呈现金色。
但这一次的纯阳之气滋润的却是他的血管!
灼热的感觉让龙霄浑身颤抖了起来,额头上更是冒出细密的汗珠。
很痛苦!
他皮肤都变成了红色,就像一只烤鸭一般,甚至还开始崩裂!
身体内的每一根血管就像是一条河流一样,疯狂地奔腾咆哮。
仅仅是炼化纯阳之气,突破武者圆满之境就如此痛苦。
这一切还是在他肉身已经修炼到一定程度的前提!
难怪极境成功之人少之又少。
“我操!我操……操!”
疼痛难以忍耐,龙霄忍不住大吼。
洛神站在他身边静静的看着他,"纯阳之气对血气的锻造非比寻常,你这副肉身的承受力也比我想象的还要好,其实你不用忍受这么久,用至阴之血便可以减缓痛苦。"
啊!
龙霄要疯了。
要不是这人是洛神,他都一脚踹飞了,为什么不早说?
至阴之血原来真的是辅物啊。
龙霄忍着剧痛炙烤拿出一个玉瓶,这里边装的就是美杜莎的处子之血。
这也是当初黑虎王和魔王天狮心心念念的东西。
不过,怎么使用?
“不管了,变态就变态吧!”
在剧痛的驱使下,龙霄直接一股脑将美杜莎的精血喝下肚。
反正鲍鱼都吃过,还嫌弃这个?
啧啧嘴,貌似还有点甜。
随着至阴之血进入身体,一股阴寒之力迅速席卷全身和纯阳之气交融在一起。
金色气血中多一股蓝色能量。
炙烤的感觉得到舒缓,就像沙漠里行走的人喝到一口冰泉。
龙霄的身躯终于安定了一些,看起来没有这么痛苦了。
他决定一鼓作气,炼化纯阳之气!
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