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秀珠明显还有些不相信,骆寻瑶却知道自己说话再真不过,胭脂水粉确好用,妓院呆了二十年,她早就学会了用胭脂水粉将一个平平常常女人打扮成美人,甚至后来被打断了腿以后,这也是她谋生技能之一,但脂粉分明就是一柄双刃剑。
来寻欢作乐男人,当然喜欢美人,大晚上天色暗,他们估计也看不出美人脸上脂粉有多厚,可是,一夜风流,要是男人早上醒来发现自己身边躺着一个脸上粉掉了大半,唇上胭脂都化开了“美人”,估计昨晚旖旎,瞬间就能忘掉一大半。
何况,脂粉伤脸,烟花之地有些女人天天自己擦厚厚一层,一夜过去又贪睡不清理一下,只要过上两年一张脸就毁了,以后再不擦粉都遮盖不了脸上瘢痕。
所以,骆寻瑶会内服外敷用药材调理身体,却绝不会自毁长城擦上厚厚胭脂水粉,当然,她也不是什么都不擦。那时候,她都是将玫瑰、栀子花、菟丝子、金针、紫草等药材用油脂浸泡过,后研磨细细制成肤色膏状物使用。
用这种脂膏脸上涂上一层,既能遮掩瑕疵,男人还完全看不出会以为你未施粉黛,重要是,这是护肤。
骆寻瑶其实并不喜欢打扮,她甚至厌恶脂粉味儿,但不可否认,容貌是女人重要武器。
不过,她现年纪小底子也好,其实没什么好打理,顶多就是脸上痘痘需要处理一下,如今每天这么勤,主要还是为了徐秀珠。
徐秀珠不可能不出去交际,至少不久后骆芬四十岁生辰,她作为骆芬大嫂就不可能不出现,当初不管是徐秀珠还是骆寻逸,都被狠狠地嘲笑了一通,这次骆寻瑶却一点也不想让他们失了颜面被人嘲笑。
骆寻逸近很听她话,行为举止已经好了很多,吃相也不像当初那么难看了,不过徐秀珠却还有些麻烦。
徐秀珠容貌只要过得去就行了,可气质……虽然因为她刻意讨好,徐秀珠面对她时候已经自然了很多,但面对别人却总有些畏缩,走路时候还会下意识地低头含胸。
一个女人,容貌很重要,但光有容貌没有气质,也绝不能让人喜欢,以前骆寻瑶就碰到过一个长着一张绝美脸,却有些驼背,走路还手肘向外甩着胳膊女人,纵然有人爱上了她那张脸,也绝不会喜欢和她走一起。
骆寻瑶以前,其实身姿方面也有些瑕疵,总忍不住低头走路,可后来却全都艳姐指导下,凭着毅力改过来了。
那时候,她一方面是时刻注意,另一方面,却也是因为一样东西。
等敷完了脸,骆寻瑶就拿出了一双比自己常穿大上两号绣鞋:“伯母,我说要给你做鞋子做好了,你穿上试试吧。”这鞋子是她花了三天时间赶出来,当然能这么做好,其实还是因为她直接用了自己以前打算给吴子文做鞋鞋底。
“寻瑶你手真巧,我可连绣花都不会。”徐秀珠笑道,接过鞋子,脸上却有了一丝不解,不过虽然不解,她却什么都没问,而是穿上了那双鞋子,然后险些踉跄了一下。
“伯母,你先站着,脚跟用力。”骆寻瑶马上开口。
徐秀珠按照骆寻瑶说站直了身体,却觉得非常奇怪:“寻瑶,这鞋,有点别扭。”何止是别扭,简直就是怪异了,徐秀珠也见过人把鞋跟加厚好让自己瞧着高些,但却没见过前面高后面低鞋,站着就跟走上坡路似……不过虽然别扭,这还是长大了以后头一次有人给自己做鞋,徐秀珠已经打定了主意等会儿就要穿着去给丈夫儿子瞧瞧了。
“伯母,脚尖踩砖上,这人自然就站笔直了,这鞋也是这个道理,就为了能让人站直身体,而且这对腰也有好处。”骆寻瑶开口,前高后低鞋子,当初她穿了好几年。
其实,除此之外还有站墙根法子,可她总不好让徐秀珠墙根一站好久,也就只能鞋子上下功夫了。
“还有这么多讲究?”徐秀珠有些惊讶,却很就发现确如此,每次走路脚跟先落地,她自然而然地就站直了身体了,被骆寻瑶提醒了几次以后,她都觉得走路时候是笔直着身体了,莫名就多了几分自信。
“伯母,不如让我帮你打扮一下吧,等会儿也让伯父瞧瞧你模样。”骆寻瑶笑了起来。<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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