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睡梦中的我,正帅气凛然地向法官报告案发经过,并以刑事法条为我的个案辩护,我口沫横飞地长篇大论,对方律师被我的气势压得频频吃螺丝,结结巴巴,我勾起自信得意的笑容。
「……因此由以上的几点证据以及证人,足以说明,案发当时被告并不在现场……」我继续说着,只是话还没说完,突然一阵刺耳声音打扰我的发言,我皱眉,顽固的声音愈来愈响亮。
下一秒钟,我整个人被扭曲硬生生抽离法庭。
睁开眼,熟悉单调的天花板映入眼帘,脑袋昏沉沉,像是酩酊大醉后痛苦的宿醉,脑部裂成两半似的,我半瞇着眼环顾四周,熟悉的房间摆设,熟悉的棉被花样。
原来是梦,我在家里,在自己房间的床上。
我铁着一张死人脸,痛苦地伸出手臂。
还没按下闹钟,声音却戛然停止。
「念,你醒来了啊,我还以为你在睡觉,所以就赶快跑进来按掉闹钟,昨晚帮你设了闹钟,刚刚才想到你说你今天没事,昨晚你几乎没什么睡到,继续睡吧,晚点我再叫你。」爽朗富有朝气的男声传入耳膜内。
哪来的声音?如果我的记忆没出问题的话,我似乎是一个人住。
目光寻向发声的位置,那是一名二十出头的男人,容貌生疏。
我在脑袋将眼前的男人搜寻了一遍,但并没有找到相同认识的面孔。
他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我家里?
难道是小偷闯空门?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六条,无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筑物或附连围绕之土地或船舰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我冷冷地将法条背诵出来。
对方似乎是被我的话吓到,看着我一脸讶异的表情。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突然跑来我家,为什么会私自入侵他人住宅,我劝你快点离开这里,最好手脚放干净点别拿这里的任何一样物品,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条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窃取他人之动产者,为窃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我是一名律师,如果不想被我告到身败名裂的话,马上滚出这间屋子。」我头痛欲裂得快要死掉,要不是因为现在身体极为不舒服,要不然依我平常的个性根本不会轻易饶过这名小偷,算他好狗运。
那年轻男人似乎听不懂我的话,站在原地动也没动,脸上像是被雷劈到一般,睁大了眼睛。
这家伙也未免太不识相了吧?「干嘛,还不快滚!!」我不耐烦。
「念,你怎么了?好像怪怪的。」男人的手朝我摸过来,似乎要帮我测量头部温度,我随即警戒地躲过。
「你干什么?」
「念,你……」
「你是谁?为什么会知道我的名字?」警铃大响,我防备地瞪着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