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洞窟里剩余的血菩提又搜刮了一遍,加上之前还剩的9颗,总共获得43颗,林晓峰统统丢进了随身空间。火麒麟已死,血菩提也不会再生长,这43颗将是风云中最后的血菩提。又花了几个小时,用内力将断裂的骨骼全部修复后,林晓峰才起身离去。
走出凌云窟,好一会才适应了外面明亮的光线。经过这么多天,那匹军马已经因为饥饿,挣脱了缰绳,跑的没影了。
林晓峰只能摇头苦笑,谁能想到自己竟然在凌云窟呆了整整5天,要不是自己内力深厚,只怕也已经饿得头昏眼花了。
“算了,先找个地方吃东西吧,饥饿的味道可真特么不好受!”打定主意,林晓峰提气纵身,沿着官道急速飞奔起来。
没多久,一个规模不大的小镇便出现在前方。林晓峰大喜,速度更是加快了几分。在小镇里找了一家酒楼,要了十斤牛肉,十斤白面馒头,就着汤水开始狼吞虎咽。
林晓峰此刻的打扮跟乞丐有的一比,加上这狼吞虎咽的模样,实在太过惹人注目,不少食客都会不自觉的将眼光瞟向他,还不时指指点点。
不过林晓峰完全不在意,他的眼中只有食物,饿了整整五天,让他对食物又有了新的认识。
“嗝~”打了一个饱嗝,林晓峰心满意足,让小二将剩下的食物全部打包,拎着包裹出了酒楼。趁没人注意,直接将包裹丢进了随身空间。
接着,林晓峰又买了三套衣服,一套穿身上,两套依旧丢随身空间。然后在澡堂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这才穿着新衣,一脸舒畅的走在街道上。
“喂!听说了没,隔壁的步家庄据说在前两天被血洗了!”
“你知道了?唉!那可真叫一个惨啊!上下68口人,全部死啦!据说是天下会的人做的!”
“嘘!你轻点!要是被天下会的人听到,你就惨了!”
路上一对行人的对话引起了林晓峰的注意,算算时间,这个时候雄霸确实应该已经派人来掳走步惊云了。
“这位朋友,能跟你打听个事吗?”林晓峰一把拉住其中一人问道。
那两人吓了一跳,看到林晓峰手无寸铁,才稍稍放心。
“什么事?”
“是这样,我听说这附近有个步家庄,以锻造兵器闻名。我想去求一把剑,却不知该怎么走?两位能告知一二否?”林晓峰人畜无害的笑着。
两人闻言,有些怀疑的看了林晓峰两眼,其中一人小声的提醒道:“我劝你还是别去了,步家庄现在全是死人,你还是找别的地方求剑吧。”
其中一人却急急忙忙的指了指东方,道:“出了镇子往东边走一公里就能看到了。”说完一拉另一个人,急匆匆的离开了,显然不想牵扯太多。
既然知道了步家庄的位置,林晓峰也不再逗留,直接朝镇子外跑去。
没多久,就看到了一个小庄园,庄园正门的牌匾上写着步家庄三个字。几具赤着上身的男人尸体横躺在门里门外,身上的血迹已经干涸,无数苍蝇嗡嗡的飞舞着,一股恶臭扑面而来。
林晓峰停下脚步,以手掩鼻,眉头紧皱。他不敢进去,一是有些害怕尸体,二是如此多的尸体必然会产生瘟疫,这种病在古代可是绝症,他不知道武林高手是否能免疫,所以不敢冒这个险。
突然,步家庄内燃起熊熊大火,一道身影从庄内快步跑出。这是一个穿着无袖皮袄的男人,看上去三十多岁的模样,口鼻处绑着湿润的布条,估计这火应该是他放的。
林晓峰心中一松,这个男人显然知道尸体会产生瘟疫,这才打算一把火全部烧掉。只是这一烧,臭味就更加夸张了,林晓峰也连忙转身往后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