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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1页)

胡氏见惯了莫家下人狗眼看人低的嘴脸,只得捡拾了那令牌,低着头地离开。

当胡氏回到破庙,跟汉子说明了莫家已经远去了淮山,那些下人说不识得他后,汉子面露失望,他一路支撑来到这里,现在看来,莫家是真的指望不上了。

眼看着胡氏要走,他只能先谢过了这位小娘子。又道:&ldo;随风,你抢了人家的吃食,甚没道理,还不快些向这位婶子道歉?&rdo;

胡氏还好,一旁的吴笑笑听了&ldo;随风&rdo;二字,却像被点了穴位一半,有些目瞪口呆。

因为《养帝》剧本里的男主人正叫褚随风。她这才发现此情此景,也跟剧本里的故事线契合上了。

这男主原本是漠北王室骨血,可惜遭逢部落内乱,他父王驾崩,王叔作乱。父王的结义兄弟兼部下‐‐褚慎冒死将他救出。于是小儿化名褚随风,二人扮作父子一路逃入关内。

只是褚慎半路遭遇漠北杀手的追击,受伤之后,伤口感染,来到城中后,高烧不醒,最后死在了破庙之中。

从此男主孑然一身,一路曲折去了淮山,恰逢莫家大爷的嫡女莫迎婷上香时与他巧逢,最后时一路辗转被莫家收作义子,终于得以成长到少年。

莫笑娘的那位堂姐莫迎婷也是男主的八个老婆里的首位,二人青梅竹马,乃是男主年少初恋,心头的一朵白玫瑰。

当然,最后男主的初恋不幸被奸人所害,身怀六甲时魂归西天,就此男主悲痛欲绝,心冷似铁,不得不娶七个老婆挨个感化他。而害死莫迎婷的不是别人,正是她莫笑娘……

只不过,因为吴笑笑的穿越,耽误了胡氏失去名节,含羞受辱。不然此时的胡氏,绝不会领着女儿悠闲逛街,只会窝在家中哽咽度日,那就更不会碰到沈随风抢包子的事件了。

于是原本还没有交集的两条线,就这么的提前搭在了一处。

想到这,吴笑笑拉了拉胡氏的衣襟,面无表情道:&ldo;娘,我们想法子帮帮这位伯伯吧。不然他死了,留下这小弟弟多可怜?&rdo;

因为常年看各类剧本,吴笑笑深知主角光环的可怕。她更没有那种杀人的胆量,提前在男主还是小崽子的时候一把掐死他。

既然将来说不定有弑妻之恨,现在试试救救他的干爹。

杀妻与救爹孰轻孰重?

说不定将来男主捅她的时候,还有些旧情可以攀谈。

胡氏原本是个没有主意的,加上心肠软,看那汉子可怜,也不知该怎么办,现在听女儿这般说,她也觉得人命关天,倒是不好撇下这位莫家的远亲不管了。

只是该怎么救,她心里也没数。

吴笑笑径自走过去,一把扯开他的衣襟,一眼便看到他胸口的伤口开始腐烂。必须处理好伤口,防止它继续恶化。只是现在没有什么抗生素,能不能扛得住剩下的关卡,就要看汉子的造化了。

这破庙可不是什么容人之所。幸而胡氏的小院离这不远,于是胡氏便也顾不得什么男女大防,寻来了一个树棍,让褚慎拄着,一路走回家中。

此时天色已黑,胡氏心念着救人要紧,也顾不得男女之防备,在女儿和那个小男孩的帮助下,将他搀扶回了自己的院子里。

因为回来得晚,左右的街坊都已经关门,倒是少了些街坊里的闲言碎语。

虽然只接触了不到半日的光景,褚慎也看出胡氏乃是心地良善的女子,便掏出了自己怀里的一把佩刀,委托胡氏去典卖,换钱来找郎中看病。

先前,他没有让七岁的随风去卖,一则这是护身之物,二则乃是心爱的武器,不到万不得已,怎么舍得卖掉?

原以为是能熬过去的伤势,却一夜间烧得昏昏沉沉,若不是莫笑娘的那一捧凉水,褚慎实在是要烧得人事不知了,根本来不及嘱咐年幼的随风该如何应对。

胡氏知道这褚慎的伤情耽误不得,连夜敲当铺的门去典卖佩刀。

当铺的生意不禁昼夜,入铺的东西难免有些不干净的赃物,一般都是夜里避了人来典卖。而经营典当生意,想要赚钱就要胆子大些,难免有些店家走些昏黑之路,对于物件的来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是以店铺的伙计接了佩刀后,连问都没问,只看到那刀用料沉甸甸的,着实不凡,又看妇人是黑夜前来,恐怕来路不正,便作贱价,点了五两银子付给胡氏。胡氏拿了银子又马不停蹄去请了郎中。

当郎中赶到时,倒是手法娴熟,烧刀剜肉,施了止血的药粉,又开了消除炎症的药方让胡氏抓取熬煮给伤者服下。

总之,剧本里原本该一命呜呼的汉子,在胡氏和十二岁的女儿笑娘的细心服侍下,连烧了三天后,终于退烧有了起色。

不过胡氏家里有汉子的事情,也是纸里包不住火。与胡氏相邻人家的妇人,贴着墙听闻了隔院有男子说话的声音,便出去说嘴。

没有几日的的功夫,就传遍了街角巷尾。只说这胡氏还真是个人不可貌相,前头的主家走了不到一年,竟然不声不响,接了汉子来家住。

那位街巷红娘张妈妈这次倒是有了推脱的借口,只趁着来取浆洗衣物的光景,一边好奇地往院子里张望,一边大着嗓门跟胡氏言,她张妈妈可不是不办事的人,胡氏向她开口,她转身就尽心找好了合适的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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