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倒不是。”
他提到这个,姜霁初倒是松了口气,她紧张是因为几乎是全神贯注地听着他说话,害怕自己出一点差错。
“因为我是完美主义者。”她玩笑道。
他伸手纠正她的指型,又放弃道,“算了,你就这么弹吧,反正也不弹给别人听。”
不过,姜霁初学东西真的很快。
基本上只要连暮提过一次的,她便都能记住。
快到连暮都不禁称赞道,“小时候家里怎么没让你学乐器啊?”
“学过。”
“学过什么?”
“一节课,”姜霁初接着说,语调轻快,“他们想让我学古筝,我不感兴趣,那节课还没上完,我偷偷从教室后门跑了。”
连暮眉眼弯弯,“还挺叛逆啊,跑哪去了?”
说是叛逆,连暮反而觉得这种反差挺有意思,看着乖乖的小孩,其实心里净琢磨着怎么逃学呢。
“没跑出去,”姜霁初吐吐舌头,“大门锁着呢。”
“那你去哪玩去了?”
“小超市。我去那吃零食去了,当时年纪小,身上没钱,我还跟老板说,我先吃着,一会儿我爸妈就来结账。”
连暮挑眉,“挨揍没?”
“没有,”她低头一笑,“我框框吃了三袋薯片,他们看我爱吃,又买了三袋。”
提起往事,她眉眼间露着柔光,笑容温和,一看就是幸福家庭长大的小孩。
“现在还爱吃吗?”连暮调笑道。
“……爱吃!”
姜霁初也问出了年少时他听过无数次的问题。
“那你呢,为什么没有选择走职业钢琴的道路啊?”
他依然是那个回答,“我志不在此。”
“那你喜欢什么?”
“赛车。”连暮摩挲着手腕。
他热爱速度,只有在极致的速度中,他才能感受到自由。那种飘逸的刺激感,无可替代,肾上腺素猛然飙升,带着他到达云端。
即使因为赛车,他付出了不可挽回的代价。
姜霁初坐回琴凳,手指轻轻落在琴键上,她对音乐没什么灵性,可连暮一步步教着她,她倏然领悟到,音乐蕴含的魔力。
是感受到人与音符合二为一的共鸣。
连暮悠悠地望向她,说,“还记得弹的是那首曲子吗?”
她目光从简谱上移开,和他对视,轻声回答。
“是Luvle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