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纯属虚构,只有寥寥几句是实话,爱信不信随便。「我明白了。」卡布斯信了。「那么,既然妳的父母业已去世,而真主又引导妳来解救我,我相信这件婚事必然也是阿拉的旨意,即便没有得到妳的父母的同意,但已得到阿拉的祝福,这样应该足够了……」真方便,什么都推到阿拉身上去。「我想我不同意也不行吧?」欧阳萱莎啼笑皆非地喃喃道。「……所以,我们是在阿拉的祝福下得到彼此的承诺,而这……」没理会她,卡布斯径自取下右手的黄金镶宝石护腕为她戴在右臂上。「是我给妳的聘仪,希望妳能够满意。」对中国人而言,聘仪是男方为了补偿女方家长失去女儿的损失必须付出的代价,然而对阿拉伯人来讲,聘仪是丈夫送给妻子的新婚礼物,是妻子的私人财产,丈夫不得干预,就算家里穷得连一粒米都没有了,丈夫也没有权利要妻子拿出私房钱来补贴家用。虽然卡布斯只给她一支臂环权充聘金,但光就臂环上的那几颗硕大的宝石来看,这支臂环肯定价值不菲。不过眼看他的护腕竟然变成她的臂环,欧阳萱莎再一次被提醒自己有多么「袖珍」,不禁又遗憾起来。为什么她会长这个样子呢?「那现在呢?」默默地,卡布斯先把自己的头巾解下来充作她的面纱掩住半张脸,再指指适才沙漠强盗留下的足迹。「跟在他们后面走。」幸好!欧阳萱莎不禁松了一大口气。原以为他会执意要先结婚,而她则坚持要先找箱子,于是两人先来一场旷世大对决,拚个妳死我活再说。没想到他却先行退让一步,提也没提什么时候要举行婚礼,看来他也没兴趣太早结婚,而她呢更没有兴趣和一个可以娶四个老婆的阿拉伯男人结婚。所以……上帝、阿拉、佛祖,随便哪一个,谢谢啦!xy xy xy xy xy xy xy xy以前,如果有人问欧阳萱莎,她认为地狱是什么样子的?她一定会说:谁知道!但现在,如果有人问她,她认为地狱是什么样子的?她一定会说:她现在就在地狱里!「e,我快烤焦了!」炎炎烈日、滚滚热气,层层峦峦的黄沙无边无际,不管怎么怎么走,景致永远不变,红色的沙浪起起伏伏,似乎延伸到天的尽头,沙丘的后面永远是另一座沙丘,永无止尽得令人厌烦。「到底要走多久?」欧阳萱莎呻吟着问:「一天?还是两天?」卡布斯沉默一下,「妳最好不要知道。」再把水囊递给她。「一口就好。」好小气!不过欧阳萱莎没有抗议,因为他对自己更小气,他总是在她喝过七、八次一口以后,才会小心翼翼地喝上一口,可是他这种举动也让她有点忐忑不安——这表示他们离水源还有一段相当远的距离。「这里到底是哪里?」「靠近库利拜。」库利拜?哪里?欧阳萱莎两眼茫然。「有多靠近?」她念的是历史又不是地理,这种回答根本搔不到痒处嘛!「……最好不要问。」欧阳萱莎差点又呻吟出来。不过这还可以忍受,最可恶的是翌日午后不久,竟然刮起一阵强风,吹起浓密的沙尘来,旋转的沙子扑面而来,他们从头到脚都沾满了沙尘,能见度不到十步远,尽管如此,他们仍得顶着强风、咬紧牙关,奋力往前迈进。白天,强风持续不断地猛烈吹拂,沙暴尘飞弥漫,太阳早就不晓得被风刮到哪里去了,燥热的空气却依然滞闷得教人难以忍受,满身大汗彷佛刚从水里捞出来,出汗后又因潮湿而无法蒸发,嘴唇干裂,眼睛、舌头和喉咙发烫疼痛,真是令人苦不堪言。「我……」她想告诉他她快被风吹跑了,话还没说完,她已经被风吹跑了,幸好卡布斯及时抓住她。「不要乱跑。」「……」而夜晚恰好相反,冷风飕飕、寒意沁骨,汗湿的衣服使他们颤抖不已,在这种时候,卡布斯总会叫她脱掉湿冷的衣物,他自己也是,然后用他宽大温暖的怀抱包褁住她,让那些又潮湿又冰凉的衣服盖在他身上,由他来承受那份刺骨的寒冷。在大沙丘的下风处,两人半裸地依偎在一起取暖,在这一刻,考虑的不是贞节不贞节的问题,而是能不能活下去的问题。「你不冷吗?」「冷,但我承受得起,妳承受不起。」纵使她从不浪费力气去抱怨﹗﹗1反正抱怨也没用,也从不闹别扭——那只会加快她的死期,凡事依照他所吩咐的去做——他应该比她更清楚如何在这种环境中求生,但她毕竟没有吃过这种苦,就算是连打七天七夜的篮球也比不上这种辛苦的百分之一,三天后,欧阳萱莎已经连半步也走不动了。「对不起,我实在走不动了。」「我背妳。」然后,他不再喝水,把所有的水都留给她。「你不渴吗?」「渴,但我习惯了,妳不习惯。」出发后雨声淅沥沥地滴在耳际,蟋蟀唧唧作响,飘入鼻端的甜美空气夹杂着淡淡的清草香,薄荷闻起来是如此清新,一时之间,欧阳萱莎还以为自己是在研究院的宿舍里作了一场噩梦,现在梦醒了,一切将回复正常。然后,她徐徐打开眼,三秒后阖上,再睁开,用力眨了眨眼,再仔细看,片刻后,长叹。呜呜呜,不是作梦!她挺身坐起来,环顾四周,这是一座已被烟熏得昏黑的帐篷,地上铺着色彩鲜艳的毯子,炉火上的尖嘴水壶冒着沸腾的烟,几张羊毛坐垫置于炉火远处,典型的贝都因人帐篷。看来卡布斯并没有扔下她不管,而且终于带她走出沙漠了。她想起身,就在这时,门帘掀开来,一个女人端着盘子进来,蓝袍、蓝头巾、黑面纱,只露出两只眼睛和两只手,标准的阿拉伯妇女打扮。「不,妳还不能起来!」见欧阳萱莎想起来,女人连忙放下盘子赶过来扶她坐回去,「阿拉保佑,」她摘下面纱,露出温和慈祥的脸,原来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女人。「妳昏睡了两天,得再多躺两天,尽量多吃点东西补充营养,还有妳身上的晒伤也得再抹两天药,然后才能起来。」「两天?原来我昏睡了两天?」一出声说话,欧阳萱莎才觉得喉咙仍然很痛,声带沙哑得好象刚用砂纸刮过。「是啊!整整两天呢!」中年妇人漾出和蔼的笑容,把盘子端过来给她。「我叫朱玛,是阿拉威部落酋长的妻子。」「我叫……」「阿伊莎。」朱玛又递给她一把铜制的汤匙。「卡布斯告诉过我们了,愿阿拉保佑他,他说妳是他的未婚妻,感谢真主,我们都替他高兴,原以为他终此一生不可能会结婚,但慈悲的阿拉不忍看他孤独一辈子,于是把妳送来给他,赞美真主的睿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