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比着挑出来一套比较典型的,按了手机计时便开始做题。
他穿书之前在英国生活了许多年,英语的听说读写是一点问题都没有,不过试卷之类的倒是很少碰,真要上考场,还是得提前刷刷题。
一套试卷做了两个小时,江临停下笔,看到计时器上显示的时间,自己感觉还是挺满意的。
接着他又从书包里刨出来答案,对着答案给自己判分。
75分。
这套试题他四项成绩平均下来总分是75分。
雅思考试总分九分,考试时长为两小时四十五分,按照他两个小时做完卷子还得了75分的水平,两个月后的考试倒是不用担心了。
过是肯定能过,不过如果他再刷几套题,肯定还能多考一点。
做完一套卷子,江临感觉自己现在平静多了,刚才被原主的家人,尤其是江父搞出来的火气也都消下去了。
现在想想,其实真的没必要生气,他们并不真的是自己的家人,根本就不用在意他们的。
而且…刚才怼江父怼的也挺爽的,该生气的时候他才对。
现在摆在眼前的,是明天江景的生日宴,那可是一个大的剧情发展点。
小说中江景第一次和向桓则见面,就是在明天。
江景是个艺术生,学的小提琴,明天他作为宴会的主角,当然要嘚瑟嘚瑟自己的才艺,给他那个面子大过天的老父亲长脸。
所以在生日宴开场的时候,他拉了一首据说人间闻不了几回的曲子。
记得看到这儿的时候,江临还吐槽,人间闻不了几回,所以听了曲儿的都上天了吧。
舞台上的江景是那样的耀眼,像一个完美的王子,更像一个误入凡间的天使。
正是他出色的表现,引得主角攻向桓则把持不住,一眼便沦陷,从此就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下,别人再难入他的眼。
江临就是看到这儿才弃的文,前有跟他同名同姓的恶毒男配,后有如此肉麻恶心的描述,他一个不善文学的理工男都觉得尴尬,于是果断弃了。
明天是主角和主角一见钟情的好日子,从此以后就可以主角相亲相爱虐狗撒糖,他努力学习继续穿书前的研究然后一夜暴富。
多么完美。
第二天一早,张姨来叫江临吃早饭。
她敲了半天门里面都没反应,请示过江母之后,她拿钥匙开了门。
只见床上空空如也,只有已经叠好的被子,而江临正戴着耳机坐在书桌前。
张姨走进来,轻轻拍了下江临的肩膀,“小临,该吃早饭了。”
江临被吓了一跳,连忙摘下耳机,“张姨?您怎么进来的?”
张姨看了一眼他跟前的英语卷子,“该吃早饭了。我刚才敲了半天门,你没有回应,我还担心出了什么事呢,就直接开门进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