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林春华觉得,老家这边都是亲戚,肯定也要在这办几桌。
让焦平把爱婷从老家接到市里,然后在市里的家嫁出去。
从市里出嫁,也不会忙乱,让爱婷有底气一些。
但是王爱婷觉得太铺张了,哪能办三次席啊。
办得这么铺张,这是巴不得让人家抓小辫子。
林春华只是想让闺女风光一点嫁到市里,但是想想,低调一些也行。
小鱼身上的神仙说了,以后经济开放,干什么都行,现在就要闷声发财。
林春华听劝,就从老家嫁。不过可以在莲花街的家里休整,以最好的状态出嫁。
到时候全家都要去市里,对王建国随便一个理由打发了就行了。
莲花街的房子,林春华只跟三个孩子说过,王兴邦也是沉得住气的,他的媳妇也不知道他们家在市里还有个房子。
办酒席那天,热热闹闹的,梳妆的婶子一大早就过来给王爱婷弄妆了。
这个时候,并没有那么多的化妆品可以用,一般都是素面朝天,穿上大红色的新服,等着新郎官过来接人。
婶子将王爱婷眉毛修一修,脸面用细绳子绞了绞,脸上涂上雪花膏,嘴上再抹上口红。
单单一个口红,一下子就把气色给提起来了。
“爱婷,你这口红哪买的呀,很贵吧?”过来看她的小姊妹艳羡的说。
“嗯,我对象送的,我也不知道多少钱。”王爱婷抬手的时候,也露出了戴在手上的手表。
口红她们只在队长闺女秋景那见过,当时她们也是像这样一样的羡慕。
还有这手表,也是彩礼,三转一响里面的,像缝纫机那些大件听说留在了市里。
哪里想到以前跟她们一样的爱婷,现在日子越变越好。
而她们还在原地,等着家里给安排邻村汉子的相亲。
如果她们也能嫁到城里就好了,爱婷的际遇,倒是给了一些小姑娘一个美好的幻想。
有这群人,王渝也看了会姐姐弄衣服,然后就溜出去看那些来客。
正巧王全业一家子过来吃酒,陈筱慧看到王渝,便立即笑容满面的说,
“小鱼呀,多亏有你,你子健哥现在身体越来越好了,现在都能下地干一点活了。”
王子健也来了,要不是她时不时送草药给他吃,他现在也不能去上学,更不可能有媒人帮他说亲。
本来因为经常生病,他很难把一学期读完,但是他喜欢学习,在家里也是经常看书自学。
王子健从小就聪明,学习上并没有落下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