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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终章(第3页)

生者与死者,总会殊途同归。

能求仁得仁,是大幸。

后来,老熊的光头上留了个疤,还因此上了电视新闻,神神叨叨地胡扯白咧一通,竟然还有好多粉丝真拿他当高僧追捧。

经此一役,魏谦算是明白了,给予那货的任何一点同情,全都是浪费感情。

同时开始在银屏上活跃的,还有宋小宝同学。

她在魏谦一路拿钱给她开绿灯保驾护航的情况下,几年混下来依然不红不紫,好像也就是个玩票,谁也没指望她能弄出什么名堂来,谁知误打误撞的,她偶然间接了一部小成本电影里的主要女配角,突然之间,就这么红了。

此后一发不可收拾,宋小宝居然还接连拿了好几个奖,很像那么回事了。

这天,宋小宝咋咋呼呼地给家里打电话:“哥,我要回家!我们这次新片宣发的首映就在咱家对面那电影院里,你必须来,你们俩砸锅卖铁也得挤出时间来!”

“行,”魏谦一口答应,随后问:“对了,你演了个什么角色来着?”

宋小宝:“一个女神经病。”

“……”魏谦顿了顿,搜肠刮肚地挑出了一句表扬的话说,“是啊?那还真是本色出演。”

“呸!”宋小宝说,“我去化妆了,晚上你跟二哥早点过来。”

“哎,小宝,等等。”魏谦突然叫住她,他犹豫了一下,问,“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什么日子?”宋小宝想了想,“今天十四号,每月十四号都是个什么颜色的情人节,这月是……”

魏谦:“……”

他无奈地笑了一下:“算了,你还是化妆去吧。”

这天是他妈的忌日。

这一次,魏谦难得没在电影院里睡着,全程看完了宋小宝倾情诠释的神经病,认真地认为她确实演得挺是那么回事,年轻轻的小姑娘,能这么歇斯底里地在镜头前不顾形象,她还挺敬业,大概红得有点道理。

首映散场已经很晚了,小宝被剧组的人拉去庆功,魏谦却悄无声息地离开了,他去了城郊的墓园,找到了他妈的墓——当年埋死人还很便宜,要是换了眼下这么寸土寸金,把她那几个小姐妹论斤卖了也买不起。

这块墓地旁边,是其他几个人的墓碑,一个满脸麻子的少年孙树志,一个看着就不像好东西的老太婆,还有一个眉目里就带着点畏缩的中年女人——宋老太和麻子妈的墓都是衣冠冢,人已经找不到了。

但是他们仍然相信,她们总会回来,跟亲人们比邻而居。

魏谦挨个和他们打了招呼,最后坐在了他妈面前:“我奶奶下去以后没少收拾你吧?该,我把她弄到这来就是这个意思。”

没有人回答他。

魏谦自顾自地说:“你闺女我好好地给带大了,那丫头现在也人模狗样的,不过怪她爸模样不好,多少有点耽误人,反正她现在靠化妆也比不上你当年漂亮,但那又怎么样?人家会演电影,还是有出息,不知道多少观众喜欢,你?八辈子也赶不上。”

魏谦不尊不重地伸手弹弹墓碑,站了起来:“没别的意思,就是来跟你显摆一下。”

他掸了掸身上的土,想转身离开,却似乎又想起了什么,侧过身来,伸手在冰冷的石碑上按了一下。

过了一会,魏谦轻声说:“咱俩的恩怨就这么算了吧,我不想再恨你了,都恨了三十多年了,快累死我了。”

说完,他往外走去,魏之远还在墓园门口等着他。

魏谦坐上车,合上车门,在魏之远缓缓地把车开出去的时候,突然说:“我不想干了。”

魏之远:“嗯?”

魏谦望着前方明灭的路灯光,轻声说:“我想辞了董事长的职位,每年给我分红就行了,剩下的留给你们去折腾吧——我打算回母校继续念生命科学,念个硕士再念博士,以后就在学校里混日子了……”

他原来的理想,是要当一个科学家,穿着白大褂在实验室里转,记录各种数据,写写论文,打打材料,研究点什么,每天吃饭也研究,睡觉也研究,除了研究的东西,什么也不往心里去,衣食不愁。

魏谦说着说着,就这样在温度适宜的车里睡着了。

魏之远轻缓地把车停在路边,放下了靠椅,拉过后座上的毯子,盖在他身上,替他掖了掖,然后拨开他的头发,俯身在他额头上亲吻了一下,在他已经听不见的情况下,心满意足地微微笑了一下,回复说:“好啊。”

你喜欢怎样就怎样。

从今以后,我们只有死别,不再生离——钱钟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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