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确定现在要吃?”宋尘淡淡道,“本来打算饭后再给你当点心的。”
“是吗?”原来这俩团子本来就是要给她吃的啊,付染明里暗里都表现得高兴,“吃,当然要吃。现在不吃,更待何时,指不定待会儿兰央看见了也想吃,你就又要分她一个。”要知道那个兰央,胃口可是猛如虎啊。
说着她捏起个团子就往嘴里咬,别说,满满一口的软糯香甜,好吃极了。其中,还搀着一丝清凉,回味无穷。
正好宋尘摆盘也摆好了,付染沉醉其中,朝他挥手说:“你先出去,我吃完了再出来。”真跟个躲起来吃糖的三岁小孩别无二致。
摸透了付染几分心性的宋尘倒也纵着她,没再说话,端起盘子出了厨房。他消失在门边的身影,某一瞬,显得异常温和与恭谨。
付染从美食中抽空望去了一眼,得出结论,宋尘心思真的很细腻。
连门都替她掩上了。
而且刚才一句藏着掖着也不过是句玩笑话,她心里门儿清,盖碟子是为了挡灰。不过准备份点心,他也心细至此……好一个中央空调!
没错,对她这个穷得揭不开锅的落魄女房客都这么好,可想而知他平日里对那些女村民更是能好到天上去,比如兰央,就是个典型例子。
……想到兰央,付染忽而后知后觉记起个成语,叫顾此失彼。
眼下两个团子是独吞成功了,但当她从厨房出去,嗯,餐厅桌上的新一盘羊肉又要没了。
更可气的是,她还听见兰央偃旗息鼓,擦嘴停筷后居然跟宋尘吐槽说:“宋尘哥,那位女客人好瘦啊,一看就是平时胃口不好。”
付染差点当场羊癫疯发作。
说到借宿,兰央住的房间也在二楼。
所以第二天早上,付染一出房门,就在过道上见到了兰央。这一见,付染原本半睁半闭的惺忪睡眼瞬间瞪得又大又圆。
只因为兰央涂了个一言难尽的口红。
本来女人爱打扮是好事,但色号选个死亡芭比粉就是她的不对了。更何况她肤色还是偏黑的情况。
出于礼貌,付染不想毒舌,提醒了句:“你这口红颜色真特别。”
“谢谢,前几天刚买的。”谁料兰央把这话听成是称赞,面上一羞,“镇上的店员也说我很适合涂这个。”
“……”
付染无语了,心底疯狂吐槽,这什么野鸡店员,不是审美奇葩就是人品恶劣。同时,她还察觉到兰央脸颊上的两坨高原红因为羞涩而变得更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