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既然他们两个人都说了,那聂屏书自然也不客气了:“好,阿云这两日的事情,就交给你们了!”
他们三人难得坐在一起,沈锦顾也在不知不觉之间,学着沈江屿的样子开始喝茶。聂屏书一直看着账本,眉头微微蹙了起来。“账本有问题。”
不等聂屏书开口,沈江屿就先说了出来。聂屏书再一次被他惊讶到:“你还会看账本?”
沈江屿没有回答聂屏书的话,只是指了指前天账本上头的一处:“花礼收定金一百两整,便多了一百两。”
他又指了指下头:“这里处理的破损和蔫坏了的花二十两,便是多了二十两。可最后这一日的入账只有九十。”
他冷笑一声,指了指出账的地方:“这里虽然写明了今日出账三十两,其中十两写的清楚,另外二十两却很模糊地说是花盆费用。究竟什么花盆,也不写清楚,这不是阿云的性格。”
是的,这种做账的手法,也不是沈家云之前就会用的。那么是谁教会了沈家云这种做账的手法呢?答案不言而喻。沈江屿的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郭汝之和我说账本有问题,我本不大愿意相信阿云会做这种事。但眼下看起来,不能让她继续在那个冯二身边了。”
他将账本合上,又看向了聂屏书:“你找个由头,别让阿云管账了。”
聂屏书点头:“倒是好办。我本就想将她送去高家的女子学堂,那样一来她就和阿顾一样,几乎没有时间来店里了。只是我如今人手匮乏……”“我让郭汝之过来做账。”
沈江屿倒是自然而然地看着聂屏书:“你若要买胡奴,钱不够和我说就是。闲花庄那边我的人一直都在,可先搬过来,你自己也管着账本,来得及。”
她虽从未说过,但她的心思,沈江屿都看的明白。有了他们二人,聂屏书倒是能放下心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她第一时间将钱送到了乌云的手里,乌云对聂屏书简直感激涕零。又等了两日,乌云说的那一批胡商进了林阳县,果然带来了许多的胡奴。这是聂屏书第一次见到胡奴,但仍然觉得震惊。她没有想过,人能被折磨到这种地步!这些胡奴就像是牲畜一样,手脚都被绑着铁链。他们被关在巨大的像是关野兽的木笼子里,一个笼子里能关十几个胡奴!那笼子再大,关上十几个胡奴,里头的位置也很小很小。他们几乎连转身的空间都没有,甚至有的笼子让他们直不起身来。他们只能弯腰佝偻在笼子里,被挤在中间的胡奴为了呼吸更加顺畅,不得不抬起头仰起脖子。即便如此,他们时不时地还会受到胡商的鞭打。而在前头拉车的人,也是胡奴。只是他们的“地位”要比车里的高一些,除了手脚带着镣铐,他们的穿着倒是和大越朝的底层奴才差不多。车里的那些胡奴,有些人则是衣不蔽体,补丁打不停都是常事。聂屏书以为,这些胡奴应该是营养不良才对。但她错了。胡商们为了让胡奴更好卖,会让他们吃得很健壮。只是聂屏书偶然在那些笼子里胡奴的脚底下,看到了一些喂养牲口的时候才会出现的草料。所以那些胡商们,竟是将胡奴当做了牲口喂养不成?让聂屏书更加难受的是,每一个胡奴的眼中,都没有一丝光彩。哪怕被打疼了,他们也只是瑟缩一下,并不会躲避下一次来的鞭子。他们已经麻木了,失去了所有对生活的希望,像是行尸走肉一样,不敢再有自己的想法。所以这样的胡奴最是听话,连阿幸都小声说:“也不知谁能这么幸运,被咱们买下来,日后也就是在闲花庄里做一做苦差事,可饭有的吃,觉也有的睡,还不必天天挨打。”
可没有了灵魂的人,真的还会在乎这些吗?聂屏书不知道。她只是看着这一笼一笼的胡奴,觉得心里头压抑得很。——看到聂屏书走来,这些胡商也是精明:“这位娘子要买胡奴吗?咱们的奴隶可都是便宜听话的!”
聂屏书不过在最大的一个胡商面前站停了脚步,那人便上前将一个笼子打开,然后随手拽出来了一个看上去十七八岁的少年。他一鞭子下去,那少年就自己走到聂屏书眼前,然后对聂屏书张开了嘴。聂屏书还不知这是为何,胡商便笑嘻嘻凑上前来:“您看,他的牙口不错吧?以后干活肯定卖力!”
聂屏书有些难受,别过了头去。“哈哈哈,有趣!这些胡奴,真是有趣!”
一个男人粗犷的笑声,从他背后响起。她转头,看到了许久未见的刘星汉。今儿大约刘星汉也是来看热闹的,不过他身侧搂着的那个女子,已然不是之前的明月姑娘了。刘星汉走上前,对那胡商道:“我还是头一次见到胡奴,可真有你说的那么听话?”
“这是自然!”
胡商瞧着刘星汉穿着一身铠甲,就知道他的身份:“军爷可要买一二胡奴回去伺候?任劳任怨,任打任骂的!”
刘星汉对那个被拉出来的少年扬了扬下巴:“这么个小胡奴多少钱?”
胡商笑眯眯地对刘星汉比划:“不多,八两银子!”
区区八两,就足以卖掉一个人的性命吗?一个奴隶,甚至连聂屏书买的一包花种的价格都不值吗?刘星汉撇了撇嘴,似乎对这个价格很不满:“都说胡奴便宜,我看你们也没便宜多少。他都会些什么啊?可别叫我买亏了!”
胡商都不必说什么,那少年突然就跪了下来,开始给刘星汉磕头:“主人万安,主人万安!”
听他这话的口音,竟像是大越朝的闵州人士!“哈哈哈!”
他这样子,逗得刘星汉大笑了起来:“是乖觉,会学狗叫吗?来两声听听看你的声音。”
如此侮辱人的要求,让聂屏书不由皱眉。谁知那胡奴竟是二话不说,便开始学狗叫:“汪汪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