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年1月31日?下午?宏伟屏障中部?莫格洛恩关隘北方战场
潘森已经将自己手下的士兵全都部署完毕。
225名斯坦帕部落的战士,全都是清一色持着长矛和圆盾,稍微有些不同的是,其中有150名战士只是普通的矛盾士,他们仅配有一把长矛,另有50名战士却是背上各背着五把标枪,他们站在队伍的后排,剩下的25名战士被潘森分配到了突击队中,此时潘森、厄加特以及侦察兵吉斯正率领这25名突击队员潜伏在战场左侧的一片小树林中,他们将会在战斗中寻找机会,切入敌方后排,直取主将尼玛,而潘森在此之前将大部队的指挥工作全权交给了自己的一名心腹战将。
“看到了吗?那个身穿银色盔甲的男人就是尼玛!”
顺着潘森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克萨看到了尼玛,他提着弯刀和盾牌,走在队伍的中后方,他的身边是一群跟他穿着相差无几的银甲士兵,大概有50人,唯一的区别就是这些士兵均没有配备盾牌。
尼玛的部队跟潘森的部队比起来,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虽然人数是潘森的两倍,但无论是从装备上、阵型上,还是气势上,潘森部队都是强过他们的。只见尼玛的部队最前面是一群装备稍好的士兵,他们手中提着统一的弯刀,手上拿着褐色的皮革盾牌,这样的刀盾兵大概有100人;他们后面的士兵只能用“杂兵”来形容,只见那群杂兵手上拿着五花八门的武器,穿着也十分不统一,有穿布衣的,有穿盔甲的,甚至还有赤膊的,这样的杂兵大概有300人;队伍的最后方看起来似乎是特种兵,他们手上拿着各式各样的近战武器,背上背着弓弩,这样的特种兵大概是50人。看来整支叛军队伍的精锐就是尼玛以及他身边的银甲士兵了。
“嗯,我看到他了。”克萨回答道,“可是他有精锐步兵围在自己身旁,要杀他恐怕没那么容易。”
“精锐?我还真没看出来,”潘森一脸的不屑,“就他那点可怜的小兵,我可以单枪匹马将尼玛杀掉!”
对潘森的这番话,克萨是抱着质疑态度的。虽然潘森是一名强力的英雄,但毕竟只是人类,他怎么可能以一己之力击败叛军的精锐部队外加叛军首领?再说了,如果潘森真有那么厉害,干嘛还要组建这么一支突击队,他自己上不就好了?
当然,这话不能直接说出来,还是要给他留点面子的。
咦,什么东西在抖?是地震了吗?
感觉到异动的克萨四处查看,发现抖动的是自己身旁的侦察兵吉斯。
“你乱动什么?”
“厄……厄加特队长,我……”吉斯的身体剧烈的颤抖着,半天说不出话来。
“瞧你,打个仗怕成这样,你不是一名士兵吗?”
“是啊,您……说的没错,可是我……只是一名侦察兵……”吉斯感觉自己的心脏正剧烈的跳动着,“像这样……上战场还是第一次……”
“懦夫!你要真这么害怕就滚回去,别在这儿丢人现眼,影响突击队的士气!”平时客客气气的潘森发怒了,看来他是一名在战场上力求完美,一丝不苟的战士。
“哪里的话!我只是因为大战将至感到兴奋而已!”吉斯涨红了脸,辩解道。
“哼,最好是这样!”
突击队员们正在各自检查自己的装备,随时准备切入战场;潘森的大部队也在关隘下面,一个个斗志昂扬,精神抖擞;关隘上的辛克也已经让士兵们准备好了防御工事,巨大的投石机和弩车旁边都站着士兵,关隘边缘更是站着一排弓弩手,一旦敌军进入射程,他们就会毫不犹豫的攻击敌人。
就在这时,叛军动了起来,他们朝着潘森的大部队前进了!
“听我命令,随时准备战斗!”潘森伏着身子,瞪大那双暗红色的眼睛,紧盯着叛军的部队。
克萨与吉斯也不再说话,全神贯注的看着战场上的形势。
此时叛军已经到达战场,突击队正处于尼玛的精锐士兵的侧翼,大概相距500米,而叛军们完全没有注意到潜伏在树林里的突击队。
“杀!”叛军里爆发出一阵喊杀声,刀盾兵与杂兵开始了冲锋!
“轰隆隆!”
400名叛军,800条腿在战场上奔跑着,大地一阵震颤,林间许多被惊动的鸟类飞上了天空。
“喝!”斯坦帕部落的战士们走着整齐的方阵,也开始缓缓朝叛军逼近。
克萨转头看了看潘森,只见他仍然紧盯着战场,丝毫没有下令突击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