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出打火机,看了看周围,这时天公作美,大风吹来不少树枝,落在土坑里。我的脚脖子被抓住,匍匐在地,用手将那些树枝收集起来,放在那只白森森的大手上。
“老子烧死你!!”
将木柴堆积起来后,我毫不犹豫地用打火机点燃。
很快,伴随着噼里啪啦的木柴炸裂声,一堆篝火熊熊燃烧起来。
不知道为什么,我竟有几分兴奋,仿佛一个小孩用鞭炮去炸牛屎一样。
“妈的!老子看你还放不放手!”
片刻之后,我便闻到了肉香味!
我承认我饿了!
于是,我低下头,用一根木棍在篝火里扒拉了一下。果然,那只手臂被我烤得外焦里嫩,就跟烤猪蹄子似的,看上去十分诱人。
我咕嘟咽了咽口水,心里想着,这大地之手,应该不是人类吧?
不生不灭,不悲不喜,应该不是人类。
再说,也没有人见过这么大的手啊?如果我再继续往下挖,估计这只手臂还会更大,更长,到时候,这家伙比一座山还高,这他喵还是人类吗?
“不是人类,是不是就意味着,我可以吃它?”
当这个念头浮现在脑海,我马上行动,拿着冷玉留给我的水果刀,对着大手开始切割起来。很快,我就切了一大堆“大地之手”的肉,一片片品尝起来。
这味道十分正宗,感觉和张家文的烤鸡差不多。
甚至肉质,比烤鸡还嫩!
我就这样,吃饱喝足便睡了。一觉醒来,烈日当空,他大爷的!
我直接被晒醒。
森林被焚烧过后,到处都是光秃秃的树干,连个遮风避雨的地方都没有。
无奈,我只好用惊雷掌,在土坑的侧壁,轰出一个洞,然后爬进去,只留一双脚和那只大手在外面。
我忍不住瞟了一眼大手,惊讶地发现,昨天被我吃掉的部分已经长出来了。
“妈的!怎么搞?”
我眨了眨眼睛,忽然感觉很头痛。不过,心里多少有些安慰。
至少以后不怕被饿死。
而且这大地之手,吃下去还有不少功效。
首先我发现,自己一整天没有半点尿意,也就是说,身体完全能够把这东西消化,不留半点残渣,所以,无论吃多少,都不需要拉粑粑。
这就为我解决了上厕所的问题,要不然,这方寸之地,会把自己熏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