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夏迷迷糊糊地说:“我们俩现在大脑正在分泌的物质……”
盛朗听不懂这些名词,他低声笑着,说:“我大脑里现在只有一种物质,就叫‘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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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知夏的回忆里,他和盛朗刚好上的那几天,整个人都过得云里雾里的。
大抵刚陷入热恋的人都这样,都被冲上头的多巴胺和浑身乱窜的生物电流给弄晕乎了,大脑半瘫痪,一切都跟着本能在走。
他们也没做什么特别的事。除多了情话和亲吻拥抱外,似乎和过去没什么不同。
可恋爱的神奇之处大概就在这里。
那些以往早就已经习以为常的事,突然焕发出了新的魅力,早已看惯了的景色,渲染上了新的色彩。
所有的乐趣都翻着倍地增长,所有的平平无奇,都变得生动有趣。
难怪所有人都想恋爱,因为这种快乐实在太美妙,太可贵。
林知夏记得,在一起的第一天,他和盛朗在小阁楼里腻乎了一整个白天后,终于走下了楼。
他们两人手牵着手,在紫金色的夕阳中,沿着永安的大街小巷里漫无目的地走。
永安的道路在外人看来错综复杂犹如一个大迷宫,对他们俩来说,却是一个充满了奇幻色彩的森林。
弯曲扭折的道路,重叠堆砌的楼宇,五光十色的灯牌。
头顶是瑰丽的晚霞,四周是永安的万家灯火。
傍晚的永安炊烟缭绕,无比升平和乐。
这里什么样的人都有,清贫、暴富、高洁、市侩、愚笨、油滑、纯善、歹毒……
这里的人有见不得光的各种交易,有不为人知的各种嗜好。男人喜欢男人,在永安的阴影里,这都还排不上号。
也只有永安,能将这些人全部包容下来。
两个少年走了很久很久,从晚霞走到星空,如果可以,他们能一直走到黎明。
五指紧扣,肩挨着肩,无声地向世界宣告着自己的爱情。
林知夏后来想,他们后来的路那么长,也挺曲折的,盛朗和自己都一路走下来了,就是从那天迈出了第一步。
深夜退了凉。他们洗了澡后,光着膀子躺在楼顶的地板上,望着都市的星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
林知夏借着微弱的灯光打量盛朗。
他一直都知道盛朗长得特别帅,可两人相恋了后,就像对艺术的领悟突然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林知夏对盛朗的容貌有了全新的认识。
面孔每一道转折,每一处棱角,都那么精致完美,让林知夏欣赏不已。
健美匀称的体魄,饱满洗练的肌体,水冲刷出来的流畅线条,更是让林知夏心魂阵阵激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