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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第1页)

“有领子挡着,看不出来。”盛朗把林知夏从地板上拉了起来。

“看不到就能随便咬呀?”林知夏瞪了他一眼,“你真特么是条狗!”

盛朗嘴角愉悦地勾了起来,伸手抓着林知夏的领子,用力拢了一下,把那个牙印严严实实地遮住了。

那是他独有的标记,印在他唯一想霸占的人身上。

这也是连亲密如林知夏都不知道的小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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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了这么一场后,林知夏再和叶云漫一起学习,就给自己定了个闹钟,不会拖延太长的时间。

学习很重要,和叶云漫一起学习也很快乐,但是盛朗也很重要。

而任何感情都是需要花时间,花精力维持的。林知夏的精力有限,所以更要合理地安排时间。

盛朗依旧每天像道影子一样跟在林知夏身后。

林知夏的课比盛朗多,除了生物外,还有一个理化班要上,每天下课天都黑了。

盛朗有时候就守在教室门口,有时会先去打球,然后踩着点去接林知夏下课,一道去食堂吃饭。

语文老师都拿他们两个举例,用来解释“焦不离孟”的意思。

他们俩依旧住校,宿舍只隔着两个门牌号。

除了睡觉,回宿舍后,盛朗都逗留在林知夏的寝室里,霸占着林知夏的床打游戏。

林知夏的卫生习惯远超室友的平均水平,每周都会换洗床单被套。他的床上闻不到青春期男生特有的汗臭,反而有一股他独有的清甜的奶香。

盛朗觉得大概只有自己才闻得到这个股气息。

从小到大,林知夏对他来说都是最特别的那个人。可他对于林知夏来说,好像并不那么特殊。

谁都看得出林知夏对叶云漫越来越亲近。

林知夏和叶云漫相处的时间越来越长。不仅课后一起做题,做实验。到了周末,林知夏还同叶云漫一道去科技博物馆看展出。

盛朗和孙明珠也跟着去了。

孙明珠是想体验一下学霸的生活,盛朗则纯粹是去盯人的。

林知夏推着叶云漫的轮椅走在前面,两人一路上都在热烈地讨论着生物学的各种话题。

孙明珠兴致勃勃地跟在他们身后听着。而盛朗则拖着大尾巴,抄着手,心不在焉地走在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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