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曝光的是前总统的胞弟全敬焕。
事实上,早在全斗焕卸任前,南朝鲜新闻媒介就已披露了全敬焕打着总
统的招牌侵吞公款的不法行为,只因其时全斗焕尚在台上,故对该案的调查
处理极为草率,最后竟以撤去其所任“新村运动”中央本部会长一职敷衍了
事。
全斗焕倒台后,人们旧案重提。和平民主党、统一民主党、新民主共和
党等3个主要在野党再次呼咛当局立即拘捕全敬焕,彻底清查其经济舞弊行
为,依法予以严惩。迫于舆论压力,执政的民主正义党只得同意立即对“新
村运动”领导人舞弊案进行调查,通过对200多名有关人员的查讯,初步掌
握了全敬焕的犯罪线索。1988年3月29日,汉城总检察厅正式传讯全敬焕。
这天,全敬焕乘坐一辆黑色轿车来到地处汉城市中心的总检察厅门前。
刚下来,他就对闻讯聚集在那儿的记者们低声说:“我愧对韩国人!”不料,
这句话更勾起了人们的心头之火。人群中窜出一位汉子,冲上前去给了他一
记响亮的耳光。全敬焕失去了往日的威风,竟然一声不吭,用手捂着脸,垂
头丧气地走进了检察厅的大门。
在法庭上,全敬焕一开始态度强硬,拒不认罪,声称自己所做的一切都
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无可厚非。只是在检察官出示了他的秘密帐簿和重要证
人的证词后,他才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软了下来,招供了部分犯罪事实。
3月31日,警方以“特殊经济犯罪”的罪名逮捕了全敬焕。同时被捕的
还有“新村运动”中央本部前任经理郑章熙、宣传部长文清、新闻社前总务
部长黄兴植、南朝鲜“社会体育振兴会”前任经理宣柱润等。
据调查,全敬焕在担任“新村运动”中央本部事务总长及会长的6年多
时间里,先后侵吞官方及民间钱财173次,款额达78亿南朝鲜元。以他为首
的犯罪团伙共有63人,涉及政府官员、财经界人士和亲朋好友等。他们的不
法罪行主要有下列各项:
一、利用权势,强迫政府机关出资扶持私人企业,从中大发横财。1981
年1月全敬焕刚担任“新村运动”中央本部的领导职务,就强行收购了原属
他人的“新村新闻社”,取得了51%的控股股份,然后又强制内各部动用国
家预算包销该新闻社出版的《新村周刊》,7年中共计耗用公款88亿南朝鲜
元。此外,全敬焕胁迫文化公报部为其创办《新村月刊》投资32亿南朝鲜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