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张感从周身弥漫开来。
好像也不仅仅、只是因为陆城主动说来接她。
自得病之后,这是她第一次将低音提琴带出家门,
这把琴对林岁岁来说,就和身体的一部分一样,组成了她十六年的少时光阴。它被迫摘下,又被她装回身上,勉力遮挡住胸口那点残缺本能。
兴奋。
紧张。
还有种说不出的难受。
又过片刻。
陆城总算到了。
林岁岁接到消息后,深吸一口气,背上琴包,书包挂在手臂上,一步一步往电梯方向走去。
下楼,走出楼道。
再拐个弯。
距离隔着老远,她已经看到陆城,正懒懒散散地等在小区门口。
天气渐凉,他也不再只穿卫衣装酷,套了加绒外套,两只手插在外套口袋里。
整个人跟葱嫩水竹一样,又瘦又高,笔挺笔挺的。
一点不显臃肿,反倒是清俊逼人、气质夺目。
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无一叫人不喜欢。
林岁岁咬着唇,低下头,加快脚步。
陆城也瞧见了她。
男生个高腿长,三两步一迈,已经走到她旁边,顺手将她肩上琴包接过,背到自己身上。
林岁岁整个人顿了半秒,手足无措地说:“……谢谢。”
陆城挑了下眉,也不同她客气寒暄。
转过身,又快步返回原地。
她这才看清,原来陆城刚刚站得位置,后面还大剌剌地停了辆车。
林岁岁对车标没什么研究,除了认识点大众奥迪宝马之类、大众品牌,豪车还是普通车标,通通不识,自然认不出这是什么车。
只是,黑色流线型车身,还怪好看的。
和陆城气质也挺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