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学同学茜薇,她一直想见你,我同她说,我当你妹妹一样。”
诺琳不语,十分客气地陪他们吃了一顿晚饭。
席间他俩透露,将於秋天订婚。
回到家里,落寞的诺琳顺手拧开了收音机,不知怎地,竟如此凑巧,她听到了这首歌。
“请你请你原谅我,分离不是我的错,
不要恨我,不要恨我,
我比你难过,难过。”
忽然之间,她觉得歌曲悠扬,荡气回肠,紧紧摄住她的精魂,她身体不由自主地趋向前去,只希望多听一次。闪照王篆雅人如其名,长得秀美,自少年时起,异性看见她,总是同样反应。
先是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打了一巴掌,激荡至深,然後,慢慢回过神来,他们凝视她,眼光不愿放松,那时,她不过十三、四岁。
篆雅是那种自顶至踵都无懈可击的可人儿:头发稠密光亮柔软,皮肤皎白细洁,眼睛机灵活泼,身段的比例又恰到好处。
故自幼家长便同她说:“一个人的容貌不重要,内心真善美才值得称颂。”怕她骄傲。
家教太好,也有损失,篆雅一直觉得重视外貌是十分肤浅行为。
也不喜欢别人刻意称赞她漂亮。
曾经这样不悦地同她表姊说:“英文与法文都修到甲级,可是碰见某阿姨,她总是说:篆雅长得真好看。”
表姊看她一眼,不出声,与生俱来,故并不稀罕。
篆雅接著说:“人家还有别的好处呢。”
上了中学,情况转为恶劣。
门口时时有送花的人在等,许多男孩偷偷把信塞进门fèng。
好端端在喝茶,有星探会走过来问她可愿意做演员或是歌星。
父母深受其扰,商量办法。“不如送到外国去,个个女孩子都是大眼睛高鼻梁,篆雅混在其中,平平无奇。”
“反正迟早升学,早些送出去也好。”
事情就这样决定下来。
同学们已习惯书友逐一流失,总有人移民、留学、转校,人生无常。
最不能接受她走的是邓芝明。
芝明平时不大理睬她,全班功课至好是她们二人,在走廊碰头,彼此快速地论及科目疑点,其他同学笑说像是两名天外来客在交谈,无人够程度听得明白。一日在图书馆,芝明问篆雅:“你可是真的要走?
篆雅点点头。
“几时?”
“下学期。”
“去何处?”
“伦敦威尔斯寄宿女中,两年後升大学。”
“是著名女校?”
“是,但母亲说:功课完全靠自己。”
真受不了,连观点都如此完美正确。
“大学念什麽科?”
篆雅答:“大抵是专业。”
邓芝明不动声色,淡淡地说:“专业全部读六年以上,毕业出来,人已经老了。”
篆雅讶异地说:“你这人好不俗气,老是必然之事,谁怕。”邓芝明不再说什麽,站起来离去。
接著三个月,她见到她,总是刻意避开,也拒绝与她一起搞活动。
一日,在校务处,老师正与篆雅讨论卖物会细节,忽然自窗外射入一道白光,打正在篆雅面孔上,霍霍地转,篆雅眼睛睁不开来,伸手去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