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逵这样的杀人魔们是不知晓武大好端端地放走耶律延禧回去的深意,但公孙胜等人是明白的。
这耶律延禧是个十足的昏君,与其杀掉,倒是不如将这厮给放回去,反正辽国的内部正在闹叛乱,若是就这么的一刀剁了,倒反而是便宜了那闹内乱的混账。
虽然闹内乱的那贼鸟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把耶律延禧放回去更好,那样可以更加激发辽国混乱。
有道是“不怕神一般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这样的话语,固然公孙胜他们并不知晓,但所包含的意思还是相通的,武大的这番打算,也是让他们暗暗点赞的。
没有在意杀掉耶律延禧的虚名,而放走耶律延禧以换取辽国更加的混乱,这可是一着好棋,也不是寻常人所能抗拒的。
要知道,这可绝对不是什么放虎归山,而是放猪回圈,还是一头蠢猪,必将将辽国的内部拱得更加不堪入眼。
武大郎,真不愧是武大郎,果然是神一般的武大郎啊!
公孙胜等人的目光之中,武大的地位更加拔高。
而李逵等人也只是嘟囔了两句,不明白为何好端端的一个辽国狗皇帝都跪在面前了,还不一斧砍了,但很快就忘到脑后去了,这样巨大的胜利,光是想想都会觉得让人热血沸腾啊,又怎么会计较什么一头野驴杀不杀呢?
反正这头野驴曾经就匍匐在大家的面前,那也不怕以后就杀不到。
什么大辽,什么契丹,什么辽国皇帝,好大的名头,但如今,在李逵面前,不过是头野驴而已。
“好了,且让义从前来打扫战场,诸位兄弟,我们开创如此壮举,实是一件足以自豪之,且让我们就此点燃篝火,倒上美酒,尽情地欢快起来吧,多么值得庆祝的一天啊,哈哈,诸位,让我们尽情而乐!”武大环顾众人,高高的举起手臂,就此号召而起。
可不是,如此巨大的胜利,若是没有美酒庆祝,那总觉得差了点什么,这事,可不能留有遗憾。
当尽情而乐!
硕大的篝火点燃了夜空,就仿佛照亮了辽东的天地,光亮了人间,一切似乎都已经被文明之光庇护。
忠义庄的好汉们尽情地围绕着篝火唱着歌,跳着舞,嗯,并没有打篮球,而是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毕竟虚什么的,在我大宋可只是个贬义词,跟中性都无关。
整场气氛欢快无比,就连李逵这厮居然也在浓烈的欢快气氛之中,诗兴大发,开始吟唱起不知道什么不成体统的胡编乱造的诗词,惹得众人一片轰笑,使得整个场面更是充满了欢乐的气氛。
大家高兴极了。
武大也坐在一边,看着这欢乐的场面,发自由衷的喜悦之情,那燃起的篝火映照在他的脸上,红腾腾的,煞是欢快,不远处,扈小妹爱慕地看着武大郎的侧脸,心中美滋滋,甜丝丝的,自从遇见了武大之后,她的人生充满了欢喜,充满了前所未有的快乐,她很欣喜,很喜欢。
而另外一边,扈三娘的美眸中也只有武大的身影,脸上也满是掩饰不住,或者说毫不掩饰的爱慕,武大真是不知道要比那祝彪强上多少倍了,得亏是遇见了武大,要不然,这一生真是不知道有多悲惨了,现在的日子多么的快活啊。
真是看篝火的人在看风景,而看风景的人,也装饰着其他人的梦。
忠义庄好汉们尽情地快乐,在这片战场上接连举办了三天三夜的欢聚,三天三夜,三天三夜,跳舞不用音乐,三天三夜,三天三夜,众人丝毫不觉得酒是穿肠毒药,宿醉什么的,根本不存在的,甚至就连丝毫的倦怠都没有,反倒是一个个精神奕奕。
哪里像是嗨皮了三天三夜的狂欢者,简直就跟吃了十全大补药功力大增的幸运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