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从一般关系上讲,一个男人喜欢骚扰女人,并不能确定就是构成谋杀的主要因素,但假如把它作为唐被谋杀的诱因来分析,这种关系是可以成立的。我相信唐生前不会对任何人说下流话,她是一个善良的姑娘。
知情人还告诉我,唐是一个无忧无虑的人,她希望自己的生活过得丰富多彩。我对唐也有这样的感觉,否则,她不会到偏僻的小酒馆去工作。有人认为丰富多彩的生活应该在繁华的都市里,而唐生前却不这样看。她做招待,其实是一种磨炼,她很愿意接受这样的挑战。
当我们到酒馆去调查的时候,已经从很多人脸上看到一丝惊恐和不安。或许,他们已经知道唐被谋杀的消息。我没有向他们询问这种感觉是从何而来,但我知道这肯定和唐被谋杀有关。
看来,唐居住的环境确实有点糟糕。特别是那个经常用下流话挑逗唐的男子,他和那个犯有入室行窃和企图持刀强奸罪的家伙分别住在唐的两侧,这两个人相比之下究竟谁更有作案的可能呢?
我在知情人那里还了解到唐是一个认认真真享受生命中每一分钟的人,她对生活的热爱与希望是那么的强烈。可惜,她本来能在以后的某个时刻和我女儿一样,拥有一个家庭,安静地生儿育女。但是这一切现在不可能了。
一个如此积极对待生活和工作的人,她的心里不会有恐惧和悲伤,而应该是欢乐和善良。像这样的人很容易忽视自己生活周围的环境状况,尤其是在对周围人际关系的评判上唐更是缺少警觉。或许,人在精神上的差异和冲突也能变成导致惨案发生的原因?我想从这方面去验证,当然,发生这起案件的原因还有很多,这需要我们一起把它整理出来。哪怕是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我还是想从精神异变的角度去分析和解释这个案子。
在美国,都是由检察官指挥侦查,警察负责取证,公诉人支持公诉,这样为保证公诉成功提供了前提。公诉人会根据案件需要指挥警察围绕指控而收集必要的证据,警察要作为特殊的证人到庭作证。
唐的案件缺少目击证人,而我们直接掌握的证据不多。有些案件,当你离开现场时就会知道这是一桩棘手的案件,唐的这宗案子也不例外。没有凶器,没有证人,相关线索少之又少。我们的调查工作举步维艰,这是我从来也没有遇到过的。
我不知道在这个时候自己为唐的案子担心是否说明我的心态已经出现了什么问题。在我没有找到答案之前,我用这种方法来思考问题算不算是对唐的不公,这时候我只想平静一下自己。
我的推理是:唐临死之前曾流血8到10分钟,甚至更长的时间。在那段时间里罪犯根本不容许唐发出任何叫喊,那么她的呼救意识到哪里去了?我们只能证明唐当时正处于熟睡之中,她一点都感觉不到这时候会有人去加害于她,她没有呼救的机会与时间,她也来不及反抗。
我把目标还是放在唐的两个邻居上面,一个是犯有入室行窃和企图持刀强奸罪的家伙,另一个就是经常用下流话挑逗唐的男子。这些作案的条件我想以上那两个家伙都具备,而你只有从中选一的可能,你不可能把两个人同时都抓起来,何况是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我们办案更不能轻举妄动。
那段时间,我的心情从来没有这么糟糕过,从现场带走的东西全都装在一个大袋子里头,主要是一些床上用品,包括被单、枕头,以及毯子等等。这些东西带走后,下一步该如何走?当时我的心里还不踏实,我好像知道了线索就在那两个家伙身上。
第二章
唐&iddot;布鲁斯被奸杀后不久,里士满警局有一位探员约翰&iddot;阿尔德曼受命加入我们,来调查此案。他对我说:&ldo;当你介入这样一桩令人发指的强奸案时,你会有一种义愤填膺的感觉,并且这种感觉会久久萦绕你的心头。&rdo;
我说我已经感受到了,并把那种时刻都在煎熬的滋味说给他听。我还对他说,一切有良知的人对这起案件都会愤怒不已。我把眼泪流在心里,要知道我们办案的人是不能轻易掉眼泪的,否则的话会影响办案的进度。对这一点,我和他心里都非常清楚。下一步怎么走?这对里士满警局和我们都十分重要。
我们开始着力调查所掌握的少许物证,少许的物证将意味着什么?我心里十分明白,但是我们必须要还唐一个公道,这样一来,我们不得不从仅有的证据当中去寻找犯罪人的作案事实,这好比大海捞针。
唐致命的伤害是心脏部位的一处刀伤。在刑侦实验室里,我们发现枕套上印有两条直线压痕,好像是一把刀的刀刃部位,锯齿状的刀口。我推断凶器可能是一把猎刀,通常猎刀是用来野外狩猎时的切割、剥皮等,除此之外它还具备刺的功能,但要求不像格斗刀那样严格,而且猎刀可以有各种形状。猎刀还是一种生存刀,是为了求生而存在的,它可以用来御敌,又可以做工具,还可以获取食物。
我在解释这把刀的用途的时候,尽量想把自己的观点说得清楚一些,然后让同事们补充。
非要把一把刀定义为哪类刀是不科学的,难道格斗刀就不能用来切肉?猎刀就不能用来格斗?我在观察唐锯齿状的刀口时,头脑里出现了关于刀的种种联想。我觉得关于刀的用途,要看各自拿在手里更倾向于哪个方面。这要根据使用者的用途来选择的话,他会选择尽可能跟用途相匹配的那种类型,这样会达到更好或者更加单一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