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远嘴唇翁翁没说话。
“你能撑这么久真的很厉害。”于映由衷的说。
李志远有些愣怔,过后冷哼一声:“讲的什么蠢话,如果不是你们多管闲事,我早就死了解脱了,根本不用受这些罪,活着就是罪!”
“或许吧。”于映轻轻捏自己的膝盖,像在捏那种软软的塑胶人一样,没有任何感觉:“我是刚出生没多久,腿部神经就被东西给压坏了,不知道走路是什么样的滋味儿。”
“……”李志远颇为诧异地看他。
于映笑笑:“之前听我哥说,你来这以前一直在各地流转,你去过的地方,见过的风景,应该很多吧?”
可能是没想到这个小孩是这样长大的,也可能是从没有人跟他提起过以前的事,李志远神色有些不自然,别扭:“流浪是讨生活,哪里能活命能睡觉,就去哪里,谁有闲心管什么地方风景。”
“那不是很苦?”
“苦也比现在强。”
那会苦,是苦没有住的地方,填不饱肚子,但人至少是自由的,想去哪就去哪。现在有住的地方,不愁吃喝,可人动不了了,还时不时要忍受莫名其妙的痛苦,比之前还要造孽。
“不同阶段有不同的活法嘛,生活都是越过越好的。”于映说:“我年纪小,想到的事情也少,所以我就觉得只要今天比昨天好,就是好的。”
他把马勺往李志远那推推,李志远看看他,迟疑地伸出手握住马勺柄。
窗台旁,空调外机的嗡嗡声盖住了盛夏的蝉鸣,麻雀飞到水泥板上觉得烫爪,又扑扑飞到树枝上。
岁月在李志远的手上留下斑驳痕迹,和光滑洁白的马勺形成强烈对比,他用力耸耸鼻子,头一次认同了这个,比自己小了不知道多少岁的小屁孩。
高二已经正式文理分班,除开平时的主科目,于映他们有更多时间放在自己的事上。
魏允可出息了,开学没多久,柴思元和王岳川就帮忙搭了省队的线,人现在已经开始跟着省队训练,比赛了。
于映也多了一个小徒弟——戚夏。
他们是在学校组织的美术集训课上“认识”的。
据戚夏说,他们一家都是高知,尤其他的母亲,在大学担任美术老师一职,从小就热衷于培养他的艺术细胞兴趣爱好。
喜欢吉他,就给他报吉他班,喜欢轮滑,就报轮滑班,什么都学什么都尝试,高中这么重要的阶段,他说想走艺考,也是眼睛都没眨,就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