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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狼群(第2页)

只是,那些杂兵们已经什么都顾不上了,他们仅剩的那点勇气,已经在一个多小时的对峙中消耗殆尽,轰地一声便炸了窝,拼命向远方逃去,反正魔兵的战力远比他们强,有魔兵抵挡,或许他们有很大机会逃生。

叶信脸上的狞笑愈发浓了,所谓柱国、上柱国只是个人实力的评价而已,而实力与能力是有区别的,一将无能、害死三军,他承认魔兵是身经百战的劲旅,不过在那女将的带领,他们正快速走向死亡。

魔兵停下了,对付天狼军团,他们有足够的经验,根本无需那女将下令,他们自发的抱成团,列出一座圆形的军阵,一张张巨盾竖起,一柄柄长枪从巨盾的缝隙中穿出来,只是眨眼之间,这些魔兵已变成了一只巨大的钢铁刺猬。

公平的说,他们所散发出的杀气并不比叶信等人差多少,武装到牙齿的制式装备,还有足够的经验。早已弥补了那点缺陷。

如果叶信等人强行冲阵,就算最终他们不敌战败了,也会让叶信付出惨痛的代价。

只可惜,他们等来的并不是天狼军团,虽然都是狼骑,但风格却截然不同。如果说天狼军团是一支拥有崇高理想的正义之师,那么天罪营则是遵从物竞天择的狼群,生存才是最高法则。

天狼军团会死战,是为了维护他们必须要维护的,天罪营会死战,是因为他们不得不死战,为了活下去,只能选择向死而生。

在大卫国,天罪杀神在民间的名声很好。他率领天罪营在大召国境内坚持了一年多,给大卫国争取了宝贵的时间,让铁心圣得以重新布置防线,让魏卷得以重整新军。

可问题在于,叶信不得不疲于奔命,如果他藏起来不动了,姜能就会放弃追击天罪营,转而去攻击大卫国。那叶信肯定不会再出头,老老实实的呆着。不过。他第一战就攻陷了金山,抢走了姜能半个家当,气得姜能当场口吐鲜血,已结下死仇。

狼骑快速逼近,魔兵预料中的撞击并没有发生,在叶信的带领下。一匹匹无界天狼围绕着那只巨大的钢铁刺猬急速转了起来。

一圈两圈三圈……十几息时间内,骑队已经转了近百圈,魔兵们只能看着一个个模糊的身影在前方不远处飞掠而过,他们要全神贯注观察每一道气息的逼近与离开,那种感觉非常不舒服。时间过长,甚至会出现头晕眼花的现象。

下一刻,杨宣统从褡裢中掏出一只巴掌大小的水晶球,接着反手把水晶球投了出去。

水晶球撞上一面巨盾,炸得粉碎,里面的液体四散飞溅。

跟在杨宣统后方的是薛白骑,他已抽出一张长弓,论起箭术,他当然远不如墨衍,但射中一面巨盾,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箭矢激射而出,正撞在了巨盾上,那面巨盾通体由精钢制成,箭矢根本无法穿透,只发出了金铁交鸣的脆响,撞出一溜火星,箭矢便折断了。

紧接着,那面巨盾突然熊熊燃烧起来,还牵连到了周围的魔兵。

突然爆发的火势,让魔兵们产生了一些骚动,因为这种攻击是他们从来没见过的。

叶信进入天罪营最初的一段时间,能有地位的活下来,就是靠着一些独特的本事,这个世界在个人武力上已达到了巅峰,但在其他一些方面,却完全是空白,所以叶信从一开始就被天罪营的囚徒们当成了奇人,做商人也需要有原始资本,如果缺了相应的地位,他哪里有资格去左右逢源、一次次爬升?!

杨宣统又接连拿出几颗水晶球,砸向那只巨大的刺猬,薛白骑一次次射出箭矢,只是片刻,巨大的刺猬已经出现了五处火点,巨盾后的魔兵终于忍不住灼烧的痛楚了,发出嚎叫声。

杨宣统再次探手摸向褡裢,随后咧了咧嘴,叹气自语着:“大人说这是小道,无聊时玩玩就行了,唉……如果当时多做几个该多好……”

魔兵终于做出应对,身上燃起火焰的魔兵被踢出了阵列,他们被抛弃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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