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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第1页)

杜玉书似有点失望,半垂着眸子,薄唇紧抿一声不吭。

步云夕又道:“你想知道的,我都说了。我之所以告诉你这些,只是希望你清楚,凌霄山庄向来只问江湖事,无意与太子为敌,以前是,将来也是。至于迭璧……它如今只是一柄普通的剑,再无其它意义,你若愿意将它还给我,自是再好不过,若不愿意,便替我好好保存吧。”

她不敢在杜玉书面前流露出一丝对迭璧的渴求,她很清楚,以退为进才是上策,“该说的我都说了,告辞。”

她起身要走,杜玉书并没有开口挽留,仍半垂着眸子不知在想些什么。

临出船仓,步云夕回过身来,“玉书哥哥,你还记得那一年,我们曾说过,等你的腿好了后,我们一起私奔吗?”

这一声玉书哥哥,将杜玉书的思绪唤了回来,他笑了笑,“当然记得。”

步云夕看着他,又问:“如果……我只是说如果,我现在依然愿意,与你一起远走高飞,再不管什么掌门之位,再不管什么太子、迭璧、倚焕,你还愿意与我一起走吗?”

杜玉书怔了怔,抬眸深深看向她,思索了片刻后缓缓道:“我不愿意。”

步云夕似乎早就料到这个答案,朝他笑了笑,道了声保重,转身离开。

上了岸,步云夕接过武月递来的缰绳,一上马便策马狂奔。武星三人相视一眼,皆猜想大当家定是刚才见了杜公子,心里不痛快,三人也默默上了马,远远跟在后面。

步云夕此刻心里确实有些难受,在上画舫前,她心里其实是抱着一丝希冀的,也许这一切只是一场误会呢?上次在骊山太过匆忙,许多话来不及说,也许是杜玉书没把话说清楚?又或许是他受太子逼迫,不得不如此?然而今日见面,从杜玉书说的第一句话开始,步云夕心底的最后一丝希望便破灭了,原来什么误会也没有,杜玉书已经变了,再不是从前那个玉书哥哥了。

翠屏山东麓。

阿史那玥宁将酒囊递给李飞麟,“这一大早的,你怎么闷闷不乐?来来,喝几口,喝完什么烦心事都不见了。”

在长安呆了一个多月,他的中原话进步不少。李飞麟嫌弃地将他的手推开,“这一大早的,你怎么就开始喝酒了?”

玥宁混不在意,自己仰头喝了几口,“喝酒为什么还要分时辰?想喝就喝了。哟,你的蓝珠妹妹纸鸢放得真好,比我强多了。哎,你们的亲事定了吗?你什么时候娶她?”

今日李飞麟不用当值,一早被永嘉和蓝珠拉了来放纸鸢,李飞麟不情不愿的,又把玥宁拉了来陪自己。两人懒散地坐在树荫下,百无聊赖,有一句没一句闲聊。

这是李飞麟最不愿意提到的事,父皇现在虽未答应这门亲事,但他也知道,这是早年父皇曾答应过母妃的,怕是迟早要成事。他随手扯了一根狗尾巴草,朝玥宁的脖子挠了挠,“你觉得她好?不如你娶了她?如此你们便可以天天一起放纸鸢了。”

玥宁怕痒,笑着躲开了,“我才不要娶一个不喜欢我的人做妻子。”

李飞麟嗤地一声,“之前是谁厚着脸皮,去求娶一个连面都没见过的女子?人家难道喜欢你了?这会儿倒是取笑我。”

玥宁很严肃地纠正他,“你说得不对,不是我没见过她,是她没见过我,如果她见过我,她一定会喜欢我的。”

李飞麟没好气地呵呵两声,“是呀,毕竟你是草原上最英俊的狼。对了,你妹妹的事如何了?可有眉目?“

玥宁摇了摇头,“一点消息也没有,我的手下找遍了长安,都没有人见过一个脸上有红色胎记的女子。”

其实李飞麟也让手下的右骁卫替他打听了,按说在长安城,想找一个脸上有红色胎记的胡人女子并不难,但这一个月下来,确实是一点消息也没有,但他还是安慰道:“这事急不来,这才一个多月,长安城这么大,找不到也正常,慢慢来吧,只要人在长安,一定会找到的。”

两人正说着,永嘉和蓝珠玩累了,也往树荫这边走过来歇息。

永嘉的小脸因放纸鸢放久了,红扑扑的,鬓角渗着细汗,侍女递了帕子给她拭脸,另一名侍女则举着小铜镜让她照。

她偷偷瞥了一眼旁边的蓝珠,蓝珠只比自己大一岁,肤色不像长安女子那么白皙,蜂蜜似的,细腻得像绸缎子,双眸又长又妩媚,让她看起来有种别致的,诱人的美,她忽然十分羡慕起蓝珠的肤色来。

再瞥一眼镜中的自己,平日那张白里透红,让多少人羡慕不已的脸,此时像只粉包子,看着有点傻,顿时十分嫌弃,恼怒地让侍女把铜镜收了。大概连兰舟公子也会喜欢蓝珠这种蜜色肌肤,野花一样美艳的女子,而不是像她这种毫无特别之处的人吧。

她忍不住问道:“玥宁世子,你们草原上的男子,喜欢什么样的女子?”

玥宁没答,笑着反问:“通常女人这么问的时候,一定是心里有了喜欢的男子,不知公主喜欢上谁了?长得可有我好看?”

李飞麟一听,不由坐直了身子,狐疑地看着永嘉,“你有心上人了?我怎么不知道?是什么人?”

永嘉的粉包子脸此时更红了,像只熟透了虾,“哪有?你们别乱说!我只是好奇而已。玥宁世子,我问你的话你还没答我,怎么反倒问起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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