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糕,不是用玫瑰花瓣做的,而是用红豆做馅。程墨喜欢红豆馅的柔软香气,自前世至今,一直喜欢吃这款甜食,没想到因为他的穿越,把玫瑰糕带到这个时代,成为京城以至帝国最负盛名的点心。
一块玫瑰糕吃完,沈怆犹自不舍地舔手指头,直到把指尖舔得没半点甜味,才在身上擦了擦手,道:“王爷,下官出身农家,父母十年前去世,妻子在家务农,靠两亩薄田支撑下官读书。
下官没有门路,找不到举荐下官之人,本以为这辈子只能在梦中才能出仕了,妻子每日漫骂,日子实是难过。亏得王爷上书请求陛下行科举,招揽天下英才,下官才有出头之日。下官这里拜谢。”
他郑重行了一礼。
程墨受了他的礼。
“下官中了举人后,正在为赴京的路费发愁,没想到有一人找到下官,说只要下官中举后投靠,进京的路费由他负责,就是在京城的花销也由他一力承担,哪怕今年不能中举,三年后再考,这三年的花费,也是他掏腰包。”
这是要长期投资啊。联想到沈怆还没进京,便有人在京中买下一所两进的院落,供他进京后居住,程墨道:“是谁?”心里却明白,定然是那个眉心有痣的男子。
“此人姓名下官不知,他让下官叫他来三儿,他自称只是某一世家的走狗。”沈怆苦笑道。
江俊又要碾压,被程墨用眼神阻止。
程墨早就猜到,定然是接近皇权的人,这样的人,岂没有走狗随从为其做事,哪会轻易现身?他道:“来三儿住在哪里?”
“就在下官府邸后面,和下官只隔一道院墙。”
这是就近监视的节奏了。
江俊飞身而出,一道身影很快隐入黑夜中。
沈怆又看着几案上的玫瑰糕咽口水。程墨真没想到这货在江俊一脚毙命的威胁下宁死不屈,却为了几块玫瑰糕投敌叛变,这样的吃货,实在奇葩。
“拿去吧。”
“谢王爷。”
沈怆屈起手臂,把一碟子玫瑰糕护在怀里,拿起一块,小心翼翼地吃着。
程墨道:“放心大胆地吃吧,厨房还有。”喊依儿:“再拿几碟玫瑰糕来。”又给他倒了杯茶。
“谢王爷。”沈怆眼眶都红了,道:“下官临死前,能吃到北安王府的玫瑰糕,死也瞑目了。”
“……”程墨无语。
依儿端了四碟子玫瑰糕进来,道:“阿郎,只是微温了。”
小妮子牢牢记着,程墨最爱吃的是冒着热气的玫瑰糕,刚才去厨房取糕,见灶上已熄火,发了好大一通脾气,把厨子骂了一顿。
厨子也很委屈,他只负责给几位主人做玫瑰糕,可几位主人吃得少,总不能一天到晚做个不停,保证随时都有出炉的玫瑰糕供应吧?那得多浪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