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家和叶家的联姻在淮州是极为轰动的大事,不止有很多媒体赶来现场报道,盛世集团和至诚企业都安排了自家主要员工参加婚礼。
自上次段鹏程住院后,这是段鹏程和李欣第一次见面,段鹏程发现,李欣几乎变了个人,知性又优雅。
他们不坐在一桌,他只是远远地看到了李欣,想要上前跟她打招呼,却又似乎找不到合适的理由。
李欣也看到了段鹏程,但她不是找不到理由,而是完全不想跟段鹏程打招呼。
段鹏程和盛忆安,在她这里已经彻底翻篇,一个是没有必要再来往的前任,一个是同学兼半个老板。
她很从容地跟同桌的同事讨论着婚礼会场的布置,盛忆安的礼服,以及叶斯南和盛忆安的爱情故事。
“我听说,这叶家大少可是暗恋我们盛家小公主很多年,终于抱得美人归呢。”
“是吗,这叶家大少看着岁数可比盛家小姐大不少,之前一直没谈恋爱吗?”
“哎,欣欣,听说你跟盛家小姐是大学同学,有没有什么小道消息,跟我们说说呗……”
“没有,我们读书的时候不熟,我也是最近才知道她是盛家小姐的。”
“是吧,我也觉得她很低调,基本上没有听到过她的新闻。”
“不过你们怎么说也是同学,多少知道点吧?”
李欣看着不远处台上闪闪发亮的盛忆安,淡淡地说道:
“她啊,上学的时候就很低调,谈过一个男朋友,也是我们的同学,应该是初恋,不过对方劈腿了,就分手了,我知道的就这么多。”
“不会吧,还有人敢抢盛家小姐的男朋友,那插足的那位,比盛小姐还有钱还漂亮?”
李欣微微一笑,收回眼光,端起面前的杯子,浅浅抿了一口水,调侃地说道:
“那倒不是,主要是那男的眼瞎。”
一句话惹得同桌的其他同事,有发笑的,有唏嘘的。
“估计那前男友的肠子都悔青了吧……”
肠子悔青了的前男友此刻也正在听同桌的同事赞叹叶斯南和盛忆安般配。
“我听说,咱们这个南副总,以前可是很不受董事长待见,自从跟盛家小姐在一起后,董事长对他百依百顺,倒应验了旺夫相这个说法呢。”
“是啊,你们看那盛小姐,脸型圆润饱满,眼睛也是圆圆的杏眼,一看就是有福气的相,两个人还真般配呢。”
“你别说,以前我一直以为成副总能继承大统,现在看来不一定了,听说南副总上任后,否了成副总的好几个方案,替公司挽回了不少损失呢。”
段鹏程看着台上光彩夺目的盛忆安,以及站在他身边,满眼都是宠溺的叶斯南,除了叹气还是叹气。
论家世,他比不过叶斯南,即便叶斯南曾经多不受叶重阳待见,他也是叶家的大少爷。
论长相,他也比不过叶斯南,同为男人,他不得不承认,叶斯南很英俊,气质也很高贵。
论深情,他更加比不过叶斯南,叶斯南默默地爱了盛忆安那么多年,看到盛忆安身边有人陪,也甘愿祝她幸福,光这一点,他就做不到。
他做不到祝福台上的两个人幸福,也许今天来参加婚礼就是个错误的决定,可又舍不得走。
还没开席,桌上的红酒已经被他打开,一杯接一杯的,喝了快半瓶了。
叶斯南和盛忆安交换戒指的时候,钟玉一遍遍地给叶斯成打着电话,但他的电话始终是振铃的状态,没有人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