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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第1页)

“你不想留在这儿?”

“我留在这儿,怕是你一辈子都安生不得。”眉眼上浮着一丝媚态,但一闪而过。

“跟着我,可能会吃些苦头,你愿意?”把她勾到自己的胸前。

白卿的下巴垫在他光裸的胸脯上,想了想,点头。

她可以跟着他居无定所,她不想留在他的家里,因为这个家只属于他跟赵氏姐妹,属于汉北王,却偏偏没有她白卿的份儿。

两年零三个月,这是李伯仲给她最美好,也是最完整的一段人生。与此同时,这两年也是李伯仲的蛰伏期。任何形式的爆发都是需要长时间的忍耐与酝酿的,中兴之道尤为如此。

李伯仲卸下一身的远大抱负,第一件要做得事就是先灭了“东立”,不是单纯的报复,他要的可不只是那个“老头”的命,他要的是整个东立,一个可以为他服务的密探机构。

所以第一站,他要去的就是大岳国最为鱼龙混杂的地方,这地方叫“秦川”,在东齐与汉东的交界处,一个谁都想管,却谁都管不着的地方。这里是东立真正的核心所在。

四月,芳菲殆尽之期。山间的春色却开得正艳,漫山遍野的七彩,开在奔涌的浓绿之上,美的不似人间。

这里便是秦川的入口,他把她带进了他的世界——狼烟四起,豪迈不羁,英雄豪杰丛立的世界。

爱上他其实很简单——后来她才发现。

四十六大秦川二

秦川坐落于汉东、东齐交界,共分九镇,三十二寨,以大岳国的县域划分,秦川够得上一个县治,不过因为它的隶属至今不明,时而汉东,时而东齐,所以管制甚为散乱,致使这地方成了乌合之众的聚集地。

白卿随李伯仲到秦川已经三天,住在一间不大不小的客栈里,这三天之中,李伯仲动了六次手——跟人打架。

既然这里是乌合之众的聚集地,当然就有各种各样的无赖,有的想从他们这些生人身上找钱,有的当然是想沾一沾人家如花似玉的老婆,总之就为这些琐事。

“咚咚——”门板响了两声。

白卿正给儿子脱衣服,手在半空中停了半下,淡声问了句“谁”。

“夫人,李爷请您下去用饭。”是店家的小伙计。

下去用饭?他不是建议她不下楼的嘛,免得看着那些贼眉鼠眼的人不舒坦,“知道了。”

小伙计没再多嘴,顺着楼梯道下去了。

大概一刻之后,白卿才抱着儿子下楼,走到一半时,她停在了楼梯上,因为楼下坐了满满的一屋人,不下三四十,全都安静地坐着,此刻视线都在她跟儿子身上。

白卿瞅一眼坐在靠南门主桌上的李伯仲,他又在做什么?

继续走完剩下的一半楼梯,来到李伯仲跟前,在他旁边的一个空位上坐下,此时,屋子里仍旧很安静,连声咳嗽都没有,唯一的声音就是阿邦的呀呀学语声,小家伙揪着父亲的衣袖,嘴里嘟噜嘟噜的,不知道在说什么。

李伯仲把儿子抱到自己腿上,这小子越来越重,而且还闲不住,放在她怀里,恐怕她连饭都吃不成。

“咳……”坐在李伯仲身旁的一个留着络腮胡的中年人清了清嗓子,“人都齐了,李爷,我们就开始吧。”

李伯仲点头,随意应了一声。

那络腮胡端着瓷盅那么大的粗碗站起身,“各位兄弟,咱们先敬李爷一碗。”

络腮胡的话音一落,就见众人齐刷刷都站起身,个个端着大海碗,一仰脖子,跟喝水似的,酒就全下了肚。

酒一喝完,全部将酒碗倒立,以示尊敬。

李伯仲不慌不忙,先把儿子送回白卿怀里,然后抬手端起桌上的酒碗,起身,也是一饮而尽,酒碗倒立,“各位,入座吧。”坐下前,顺手从白卿手里再把儿子抱过去。

小家伙瞪着水光光的大眼睛,四下张望着这些敬父亲酒的人,看完一圈后,高兴地在父亲腿上连蹬两下,因为他觉着好玩。

李伯仲入座后,众人这才跟着坐下来,屋子里也开始变得嘈杂,喝酒划拳的、嬉笑怒骂的,活生生山寨土匪的样子。

“李爷,小弟再敬您一碗,多谢您救命之恩,昨天要不是您出手,我郝亥真就栽了。”嘟嘟嘟,一碗酒又下去了。

李伯仲也没薄他的面子,回敬一碗。

接下来便是轮番的敬酒,李伯仲酒碗不离手,这个一杯,那个一碗,与人说笑豪饮,看上去好不恣意。

白卿在一旁默默不吱声,只是拿小勺子搅着碗里的白粥,搅得可入口时,舀一勺送到儿子嘴里,看着小家伙吧嗒吧嗒地边吃边在父亲怀里玩。

终于,酒过半酣时,有人开口要拉他入伙了,“李爷,您身手不凡,胆略过人,不如以后就跟我们兄弟一起拼伙算了。”这句话引得周围安静了不少,连锁反应,没多会儿,整个屋里都静了,等着听李伯仲的答话。

李伯仲喝得满脸通红,眼睛半眯,看上去颇有醉态,环视一眼屋里的人后,忽而低头一声笑,“喝酒。”没答应,也没拒绝。

那问话的人还想继续说话,却被络腮胡的郝亥挡下,“喝酒,喝酒。”

郝亥心想,看这样子,这人确实是有那么点意思入伙的,不立即答应,恐怕是对他们这些人还有所顾忌,不能太操之过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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