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离夏被他所说的怪事吸引,笑道:“学校里的怪事,不会是闹鬼吧?”
每个学校,或多或少都有类似的传闻,她因为长得漂亮,没少被男同学吓唬过。
“秦小姐猜中了,不过不是真的有鬼,是有人捣鬼。”
二中有个废弃的旧仓库,和二中是一道建起来的,有四十多年了。仓库里堆放着许多损坏的桌椅板凳,还有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很多年没有处理过。
因为位于偏僻的角落,加上阴暗潮湿,地方不容易利用起来,就这么一直荒废着,偶尔将一些不好处理的东西扔进去。
“闹鬼”的事苏服白也听说过,大约半个月前,有人在仓库里看到桌椅板凳“活”过来,迈着四条腿撒欢乱跑,还有人声称看到有人趴在上面写作业。
“学校是学习的地方,他们或许只是恶作剧,但已经干扰到其他学生的正常学习。我身为二中的一员,不能坐视不理。”
高悦博不仅是要争取在秦离夏身边学习的机会,他更想得到秦离夏。
金蛋和下金蛋的母鸡,哪个更有价值?
他做了充足的准备,丁云不是对手,三个意料之外的竞争者更不值一提,只是为这场好戏增加几个看客而已。
秦离夏感到为难。
她珍惜自己的名声,三个孤儿很难拒绝,可是答应他们违背自己的初衷。
之所以在高中校园里找向导,年龄上相近,懂音乐喜欢音乐,彼此有共同语言,相处自然而然很融洽。
还有个问题,孤儿一般性格上都有些怪,不好相处,谁也不知道什么小事就会惹怒对方。传到媒体的耳朵里,她的麻烦就大了。
她宁可捐一笔钱给苏服白三人。
“给秦小姐添麻烦了,”高武一脸歉意,“我有个提议,让他们做个小小的比试,由我和秦小姐共同做裁判,给他们打分,依照最终的成绩决定谁去谁留。”
秦离夏答应了,她不傻,高武肯定偏向自己的侄子,可至少表面上是公平的。
而且,这也是她乐于见到的。
比试分为两个部分,一是音乐方面的才艺,二是当向导需要的基本素质。
“先开始第一部分,不限定具体内容,唱歌、乐器,都可以,如果有人了解中西方的音乐史,也可以拿出来说说。”
归根到底,秦离夏只是想有人陪自己聊天,聊些音乐方面的东西。
第一个表演的是丁云,长笛,吹奏他最擅长的古风音乐。
笛声悠扬,如泉水流淌,叮叮咚咚,清脆悦耳。领着众人走入山林,沿溪水而上,一路的自然风光美不胜收。
到达山巅,天高云阔,笛声骤然拔高。
俯仰天地,云雾飘渺,天空仿佛触手可及,重峦叠嶂,一览众山小。
万千豪情在胸中激荡。
掌声不绝于耳,苏服白三人也不由自主为他鼓掌。
余梦天脸色阴晴不定,低声道:“我是什么都不会,唱歌都跑调,就靠你们了。早知道给他扎一针,吹个屁的笛子,口哨都吹不起来。”
宋道中连连摇头,“叫我打人或者挨打都行,唱歌真的不行。”
苏服白不解,“师父没教过你们做法事吗?”
在他的印象里,做法事都要“唱歌”,有些听起来还不错。
余梦天面无表情,“教过,你想听《十月怀胎》还是《骷髅赞》?要不要批块麻布烘托下气氛?”
确实不太合适,而且水平跟人家差距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