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以前确实去中国待过一段时间,只不过最喜欢那里的美食文化,什么火锅麻辣香锅麻婆豆腐宫保鸡丁说起来滔滔不绝。
他喜欢这些文学文化底蕴还是从鹿楚带来的一本诗集《行岁未晚》中看到的,作者是一个名不经传的作者。
这本诗集第一辑讲了中国的一些俗语和格言。第二辑才进入正题诗歌,作者写的诗是现代诗,有朦胧派的痕迹,但他所取的意象和词藻又那么偏古风化,诗的情感压抑中带一点轻快,第三辑就是作者一些无厘头的情绪了。
有时候只有一个字:“颓。”让人完全摸不着头脑,觉得这根本不算书,只是发泄情绪的一种工具罢了。
总之整本书的结构和内容都很奇怪,像是从原始社会里发出的一种嘶吼,带着现代的朦胧与装帧,封皮和每页都很整洁铅字一行行没有褶皱的痕迹,只有扉页用黑色钢笔字写上了:“半生漂泊,每一次都雨打归舟。”
像是简嫃书里的一句话。笔锋纤细精巧,像是女生的字,又隐隐透着一股韧劲,暗示着什么。
joshua就是从这本书上学到怎样让小自己说出的话更加文雅书面化一点,所以现在的他更加文雅了。
joshua想,他心心念念的的那个女生,肯定是他心底的白月光。
不能触碰,但一直在心底那个角落里,不惊岁月,不慢流年,安详自若着。
第73章可叹一撇,惊鸿半生
bg:《路过人间悦兮》
“第一眼就喜欢上的男孩子
无论过了多久
再看一眼还真的是会心动啊”
——bordereau
joshua看到鹿楚向舞台走来的那一刻,整个人眼睛都亮了,模糊炽目的灯光打在他身上。
他一身笔挺的西装,内搭白色的衬衣,皮鞋擦得一尘不染,整人就如晕在光圈里的天使。
让人难以接近。却又渴望接近。
随着joshua的目光,大家都看到了缓步而来的鹿楚。他走的不慌不忙,每一个步子都诠释着高贵与优雅,那么从容淡定。
灯光辉映下看不清他的表情,但是已经能猜出几分。
全场的女生都屏住了呼吸。静待他下一步动作。
他只是迎着那些各色的目光停在台下,细目而望,依稀可以看见他微皱的眉头。
joshua兴奋地举着话筒目光笔直地望向台下那个位置,全场的目光在这时全部聚焦在了他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