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风间百里第一式,以强劲有力的剑气震慑敌人。
包间里不是只有叶珩和小偷两人。叶珩今日毁坏了客栈太多东西,他已愧疚难当。可不能再把人家的包厢给毁了。
一眼望去,屋里的装饰对算不上价值千金但也抵得上寻常人家几月的花费。
叶珩现在很清醒,很理智。他针对的只有面前这个小偷罢了。
小小的教训而已。他并不想上伤人,所以“店小二”的面具坏了。
叶珩将碎秋收起,对着还在傻眼的“小二”道:“走吧,跟我去官府,想来你也应该是惯犯了。“
叶珩一句话出口,顿时逗笑了两人。
“你,你要拉我去官府?”假店小二指着自己,瞪大了双眼吃惊道。说完,他自己就先大笑起来。
小偷笑,叶珩能理解。但是陆小凤你在那儿捧腹大笑个什么劲?
叶珩转头盯他:“你笑什么?”
陆小凤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他勉强回话:“哈哈……猴精你也有今天。”他又对叶珩道:“小神医,你可知他是谁?”
“……”他连皇帝是谁都不知道,怎么会知道他?叶珩吐槽,“你都不知道他是谁,我怎么会知道?”
陆小凤:“……”
上官雪儿瞅见陆小凤吃瘪,“噗嗤”一声,捂嘴偷笑。
上官丹凤也是忍俊不禁,可她好歹保持着公主的仪态。
而地上蹲着冒牌货可就没那么多讲究了:“陆小凤,你也有在女人身上吃瘪的一天……哈哈哈……”那人起身来到陆小凤的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
两人哥俩好的架势让叶珩一下子就回过味来。
“你们认识?”看来不但是认识的而且很熟——因为现在这两人已经开始相互斗嘴了。
这时,花满楼好心的出来解答了。
原来这人叫司空摘星,在江湖上赫赫有名。不仅是个神偷,更是陆小凤的至交好友。
后世有个词更能贴切的形容他们的关系。
——基友。
叶珩认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陆小凤和花满楼都不是一般人。作为他们的朋友肯定也是很不一般。譬如那个拿着紫阶武器消失至今的西门吹雪和亡国公主上官丹凤。
一个白衣胜雪,一个姿容貌美。再加上一个谦谦君子。放在后世,他的朋友团几乎都是男神女神般的存在。
至于司空摘星……虽然是个小偷,但架不住人家是个神偷啊!
况且古代不能用现代的道德标准去衡量。没准人在百姓的心中是个劫富济贫的大侠!
不过,他看起来很像头肥羊么?
穿越在外,人身安全尤其注意。叶珩自问,他从没有花钱大手大脚营造出“我是土豪”这个形象。
身上的套装依旧是问水校服清水绿荷。最低级的衣服同时也是最朴素的。他初来乍到并未与人结仇,也不喜与旁人逞凶好斗。高阶装备穿在身上在他看来是没有必要的。况且,华丽的外装穿在身上出去晃悠不是明摆着告诉别人他是肥羊么。
叶珩在整理账号时,把低阶的无用物品都分解或卖出。这面镜子之所以没有分解,是因为它的价值很好。司空摘星的眼光不错,拿出去能卖好多钱。
起初镜子不见,他并未多虑。来到这里的短短几天内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他没有闲工夫去细细寻找一面无用处的镜子。
这样的小物叶珩的仓库里还有好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