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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页(第1页)

“冷了吧?天要黑了。”诃伦帖走了过去,想合上帘子。帐篷外传来了马嘶声。诃伦帖有些诧异,这时候营寨里应该没有马剩下了。她看出去,看见那匹瘦弱的翻毛母马立在帐篷外,腰里拴着葛袍的老女人半跪半蹲在马腹边挤着奶。她放下心来,走了出去。那是给阿苏勒挤奶的母马,这个孩子的身体很差,晚饭前要饮一杯新鲜温热的马奶。“哲甘,我来吧。”诃伦帖站在老女人的背后,“你和其他人去帐篷里休息。”“让我把奶挤完,主君有令说,只要我不死,就让我记得挤奶给他喝。”哲甘的声音嘶哑虚弱,听得诃伦帖心里发凉。她看着哲甘花白的头发在褐色的老脸边颤着,揪着马奶的一双手无力地重复着,像是落水的人揪着最后的稻草。哲甘本来是个手脚极轻快的女人,家里养的母马产的奶最鲜最好,主君才会命令哲甘每天晚上供奶给世子。可是自从开始打仗,哲甘的丈夫和四个儿子都死了,小儿子的尸体拖回来的时候,只剩下了半边,哲甘抱着他母狼一样哭嚎,整夜不绝。现在哲甘在这世上没有亲人,也只剩下这匹老母马。洁白温热的奶盛满了铜杯,哲甘佝偻着背,把马奶捧到诃伦帖手里。她仿佛抬不起头来,看也不看诃伦帖,转过去摸着马头,趴在马脖子上,双肩颤动着,像是哭泣,却又听不见一丝声音。诃伦帖捧着马奶,犹豫着不敢离去。哲甘紧紧地抱住马脖子,浑身颤抖得越来越无法控制。她忽然转身猛地扑向了诃伦帖,狠狠地把那只铜杯夺过去抛在地上。洁白的马奶洒了一地。“哲甘你这是做什么?”诃伦帖惊慌地大喊。“我不要用我的马奶喂养青阳的狼崽子,他们青阳的人都是狼啊!他们杀了我的丈夫,杀了我的儿子,我还用我的马奶喂这些狼心狗肺的畜生!”哲甘像是变了一个人,她发疯地叫喊起来,眼睛红肿,满是泪水。“宁愿杀了,我也不要喂他!”哲甘忽然拔出腰背后的刀,不顾一切地在母马身上砍着。吃痛的母马长嘶一声,却不敢踢主人,拖着受伤的马腿闪避在一边。诃伦帖使劲抱住了哲甘,可是哲甘的力量竟然大得像牛。“放开!放开!”她嘶哑地喊着,“你们不让我杀他,我杀自己的马,我杀它,我杀它,我杀自己的母马!”女人们闻声都跑了出来。几个力量大的努力制住了哲甘,她挣扎不动,只能发疯地大吼,最后声音变成了嗓子里的呜咽。诃伦帖看向帐篷那边,帘子边的一道缝隙悄悄地合上了。诃伦帖持着一盏灯走进帐篷,外面的人已经散去了。孩子贴着帐篷的壁,抱着双腿缩在角落里。以往这时候诃伦帖都要上去把他拉起来,让他在床上睡,可是此时她有一种脱力的感觉,哲甘的嘶叫声回荡在她耳边,令她恍惚失神。她贴着孩子坐下,把灯放在两人之间。静了许久,诃伦帖低声道:“世子,真的不是你的错。”“为什么我生在青阳呢?”“跟你生在哪里没有关系。”“我还记得哲甘的小儿子……他给我用草编过一只蜻蜓。”诃伦帖想起那个脸色红润的大孩子,她抱紧自己的腿,把头埋在膝盖上。“我还记得好多好多其他的人,他们都对我很好。虽然你们不让我出去,可是我知道,渐渐地我都看不见他们的脸了。他们没了。我想巴莫鲁,想看见他吹着竹哨带着他的红马从我帐篷前过,可是……”巴莫鲁,诃伦帖害怕听见这个名字。她没有看见巴莫鲁的尸体,回来的只有那匹会跳舞的红马。诃伦帖二十四岁了,她想过要嫁给一个像巴莫鲁那样的牧民。而巴莫鲁总是骑在他的红马上,远远地对诃伦帖吹着他自己编的奇怪调子,而后露出雪白的牙齿笑。诃伦帖为他编了两根拴住靴子的皮带,现在还揣在她的怀里,再也没有机会送出去。“我想过要是我是青阳的大君该多好,只要我说不打了,大家就都不打了。哲甘的儿子还会给我编蜻蜓,巴莫鲁带着他的红马……”“不要再说了,你不要再说了!”诃伦帖忽然喊了起来,她使劲按住了孩子的双肩,“够了!够了!你现在说了又有什么用?你不是青阳的大君,你只是个小孩子,你能做什么?你们青阳的铁骑现在就在战场上杀我们真颜部的人!你救得了谁?”她低下头拼命地摇,咬着嘴唇不愿发出声音。眼泪划过了脸庞。“不要再说了!我们又能怎么办呢?”她呜咽着抬起头,看见孩子小小的脸上也是泪水,他那么安静,又那么悲哀。两人默默地相对,诃伦帖使劲把阿苏勒抱在怀里。“姆妈,他们都去了,你不要离开我。”孩子也紧紧抱着她。“世子,不要害怕,不管胜利的是谁,你都没事的。也许你家里人就要来接你了,姆妈会和你在一起,可是姆妈不能保护你了。你是青阳的世子啊,你将来会是这片草原的主人,盘鞑天神的祝福加在你的头顶,谁都无法伤害你的。”诃伦帖轻轻抚摸着他的头顶。她爱这个孩子,虽然以她卑贱的身份,不配对这个尊贵的孩子说爱。但是她想过如果有一天自己生孩子,就要像这个小小的阿苏勒。“姆妈,不要离开我,”孩子喃喃地说,“我会……保护你啊!”蛮荒二天空中最后一线光明被暮色吞没。火烧一般的云霞黯淡下去,铁灰色的阴影占据了半个天空,黑夜来临。铁线河的水已经被染红,战场上狮子旗和豹云旗混杂在一处,放眼处都是尸体。幸存的战士们狂吼着挥舞战刀,刀光中人像砍草般倒下,浓重的血腥味冲天而起,食腐的秃鹰在天空中盘旋,叫得令人毛骨悚然。战斗在傍晚的时候开始,真颜部的战士们趁夜渡过了铁线河,埋伏在挖好的沟中,等待青阳部的骑兵去河边放牧战马。仓促间青阳的战士们只得提起马刀步战,完全被真颜部的猛攻压制了。双方的兵力不断地投入战场,青阳部失去锐气,战线向着北方推动了一里,双方都留下无数的尸体。铁线河南侧山坡上,狮子大旗下,蛮族武士立马眺望,东陆衣甲的年轻武士与他并肩。“我部能胜么?”蛮族武士转头看着年轻人。“双方都是强弩之末,谁的军心先溃散,谁就输了这场战斗。”“把最后一队也压上去吧。”“不必,现在再冲锋势必要越过铁线河。河水会阻挡我们,如果青阳部阵后还有埋伏,趁机推进过来,趁我们渡河的时候加以狙杀,结果难以想像。”“斥候报告昨天青阳九王的骑军距离这里只有两百里,如果他真的赶来,怎么对付?”“如果九王吕豹隐厄鲁带着虎豹骑来的话,没人能挡得住他。不过我们赌的就是他不敢把援军推进到铁线河的战场上,毕竟隔着两百里,他不清楚我们到底有多少兵力。”年轻人目不转睛地盯着远处的战场。“东陆人,你不怕么?”年轻人笑了起来,转头去看蛮族武士:“真颜部的主君都不怕,我似乎也不必害怕。”布衣的蛮族武士就是真颜部的主君龙格真煌,草原上的人敬畏地叫他“狮子王”。只有亲眼看见他的人,才会相信他就像一个普普通通的牧民,敦实寡言,醉酒之后会起舞放歌,哈哈大笑。他的身上只是一件粗棉布的征衣,已经洗得发白,骑乘的斑毛马尾鬃烧秃了一些,略显得寒酸。惟一的例外是马鞍上露出的半截战刀,古朴沉重,有一股肃杀之气。“一直没有问过,为什么帮助我们?”龙格真煌抚摩着刀柄。“因为喜欢真颜部的好酒。”年轻人答得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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