斐迪南拍拍红的手,提起剑站起身子,大步走了出去。白骨的长墙。肋骨、腿骨和臂骨恰到好处地堆砌成墙,空隙处被骨粉填充,看起来似乎是了不起的建筑手笔。达马率领的白骨军团被彻底击溃,仅剩的数千名骷髅没有了领袖,被轻而易举地收编,现在正投入到热火朝天的营地建设工作中来。有的在分门别类地整理坚硬的长骨,有的将断骨研磨粉碎,然后搅拌成浆……倒下的骷髅被立即当做建筑材料分解开来,黑色的亡灵手持地狱长鞭监工。不远处,新的骸骨被源源不绝地挖掘送来。不知是谁,在白骨群里领唱——咱们骷髅有力量!(骷髅们和声:喀喀!咔咔!)每天每夜工作忙!(喀喀!咔咔!)编织起亡灵黑幕,建造起白骨长墙——要把那亚马逊彻底消灭光!咔咔咔!轰!斐迪南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嗯,自己的骨头,自己的肌肉,自己的灵魂,真好。向西方走去,几百名被筛选出来的白骨正在被加固关节。这些骷髅骨骼强韧,意志强大,在未来的战斗中足以胜任小队长的职务。“疼痛吗?可耻的疼痛不属于你们!战士们。”一个滔滔不绝的冥灵背着手发表演说,“我知道你们活着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为了几个银币出卖汗水;你们死了,像被生出来一样无法选择;你们的一生和你们见过的大多数人的一生没有区别。爱情?结婚的时候就死去了;理想,未来,激情?别开玩笑,那是十二三岁的小朋友才做的梦!你们厌恶生活,讨厌身不由己的战斗;你们没有力量,只能压榨可怜的身体……你们的一生是在被击溃中度过的——被自己的肉体击溃,被欲望击溃,被你们的父母和那个世界击溃——但是!战士们,熬过这一关,你们就自由了!你们可以品尝真正力量的滋味,可以感受主宰别人生命的快乐!你们要看着那些人哭泣,求告,双腿哆嗦,眼里满是畏惧——你们去杀死他们中的最强者,你们的名字会和这个黑暗的世界一起不朽……”斐迪南忍不住了——“梅迪纳?”冥灵回头——那正是梅迪纳,他披着一件长袍,长袍上绣着双头蛇,嘴里各叼着一个骷髅。梅迪纳高兴起来:“你醒了,好兄弟。”斐迪南摇头道:“你比活着的时候还要饶舌。”梅迪纳反以为荣:“无论我活着,或者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天才的——大苍蝇。”“说正事。”斐迪南举目示意,“你在搞什么?”梅迪纳做惊讶状:“组建我们的军队啊,除此之外我还能做什么?别这样,斐迪南,我不想再被人像追狗一样追着跑。亚马逊人躲在她们的乌龟壳里,地底下那群老顽固不承认我的冥王地位,达马那小子不知跑去哪里了,但是一定会给我惹麻烦——斐迪南,我得尽快有自己的属下,这么多白骨,不用可惜了。”他诚恳地看着斐迪南,“和我一起吧,斐迪南,这一切都是我们两个人的。从你在里斯本和我一起上船的那一刻开始,我就发誓,我得到的任何东西,都是我们两个人的——别别别,别生气,我知道你不喜欢女人也不喜欢暴力,但是斐迪南,难道你不想拥有自己的王国,由自己来制定规则吗?你不喜欢不朽和荣誉吗?你和我一样,除了力量已经一无所有了,你别无选择。”斐迪南想要反驳,红却紧紧握了一下他的手。梅迪纳看在眼里:“至少,你和我在一起,可以赦免你觉得是无辜的人——我只对付我们都觉得讨厌的人。”斐迪南叹了口气:“不是这样的,梅迪纳,我不觉得无辜的人需要我的赦免。我和你不一样,挡着你的路的人一律是有罪的,但没有人挡我的路。如果可能,我希望和任何人都能和平相处。”说到这儿,他自己也无奈地笑了。梅迪纳的目光锐利:“你真的不渴望力量?那么我的美男子,你告诉我,你握着你那把剑干什么?扔了它,多和平,多幸福,啧啧……不要反驳,斐迪南,你只是习惯了拥有力量而已,你和我同样需要——你至少需要保护你自己的力量,然后是保护你身边人的力量。不要回避自己的身份了,你和我一起战斗,一起杀人,一起逃命,一起开拓自己的领地吧!斐迪南,我们都是……掠食者。”“回去对你那些有头没大脑的骷髅们说教吧!”斐迪南转过身,离去。梅迪纳在他身后哈哈笑了起来——斐迪南的性格他实在太了解了,如果他没有坚决地反对,那么,就是默认了。“是的!冥王陛下。”修理完毕的骷髅王们站了起来。梅迪纳厉声吩咐:“去,给你们的下属编号,从今天开始,你们将是我的第一路军。去吧,一个月之内,我要看见足够多的战士——不要让我失望。”骷髅王们众志成城:“是的,冥王陛下!”梅迪纳补充道:“等一等……记住,如果有过分血腥的事情,不要让斐迪南——就是刚才那个人看见,明白了吗?”这个有点儿难度,骷髅王们犹豫着:“是的……陛下……”梅迪纳恍然:“你们不用明白,照着我的话去做就可以了。”再一次得到回应:“是的,陛下。”唔,得心应手的属下,并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在数百名骷髅王里,有三个“人”被梅迪纳做下特殊标记。安第伊斯——其家族是哥伦布船长到达美洲之后,第一批学会使用白人武器的印第安人。从他的曾祖父一辈起,就成了白人的雇佣军。安第伊斯成年后不久就跟随了达马。在他们家族中,安第伊斯是走得最远的那一个,但也是倒下最快的那一个。在成为骷髅之前,他以强健的臂力著称,肌肉消失之后,他理所当然地失去了这一优势。梅迪纳恰到好处地弥补了这一点——把他的骨髓替换成了冥灵凝聚的黑血髓,现在的安第伊斯有着犀牛皮一样坚韧的双臂,可以轻而易举地撕裂一只美洲豹。而且,他可以在双臂的任何地方,以任意角度自由弯曲。布朗,原本是法国的一个农民,天生就拥有对任何领袖疯狂的忠诚。十九岁那年,他按照家乡的法律,毕恭毕敬地请领主大人享受他新婚妻子的初夜权,但领主因为他妻子的容貌过分丑陋而拒绝。没想到,那个女人因此反而成为同村女人们耻笑的对象,布朗沮丧然后疯狂,掐死了他的妻子,在即将被判刑的时候被达马救走,从此以后忠心耿耿地跟随着达马。梅迪纳对这个人,以及对他的一口龋齿有着极其深刻的印象,特地在其胸腔里安置了一个小小的、收集灵力的心脏,足以让这个疯狂肆虐的家伙可以在瞬间爆发出比平时强五十倍以上的力量。卡卡,图卡部落的印第安人。当部落被攻击的时候,年仅十二岁的他随同父母来到了阿瑟部落。年幼的他每每遭人欺侮,尤其是酋长的儿子——拜疆。当拜疆和阿苏拉偷情的消息传扬开的时候,卡卡心里不是没有一丝隐隐的幸灾乐祸的。而当“拜疆”又一次回来,而且拥有了莫名强大的力量的时候,卡卡实在是畏惧极了——拜疆是忘记了吗?忘记了他是如何向老酋长通风报信、如何说服酋长手刃自己儿子的?还有……忘记是谁恶狠狠地将绳索勒进所谓“敌人”的身体里?忘记了是谁亲手在他面前点燃了阿苏拉身下的火堆的?或许拜疆真的忘记了,但是卡卡忘不了,忘不了那个有着乌黑卷发的年轻人是如何深情而决绝地死去的。那时,他眼光明澈,令自己感到卑微。那一切像噩梦一样啃噬着卡卡的心,等到拜疆重新获得族人们敬爱的时候,他再也忍受不了,投入了达马的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