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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页(第1页)

这种钱币,一面必须采用正式钱币图案,另一面则完全由游客做主。大多数游客都喜欢采用铸币厂提供的风景图案或袋鼠,以当作旅游纪念。而某些特别自恋的人,比如像舒畅这样的,则会铸上自己的头像以便自我欣赏。澳大利亚政府虽然容许这种钱币流通,但一般来说,人们只会拿它当纪念品,谁也不会把它当钱花掉,因为它比真钱还贵——政府收取了模具制作费、成本费、铸造费……后,这种纪念币的真实价格已超过了面值。你真要把它按面值花出去,澳大利亚政府会对你表示由衷感谢。风还在呼啸,卷起的沙尘有一阵没一阵。琳达依旧趴在车上,反复折腾。风吹过沙丘,将整片的沙海吹出一片片鱼鳞。风中传来微微的驼铃声,格伦耳朵一动,像狗一样竖了起来,并朝铃声响起的地方转动。这声音极其细微,连久经训练的琳达都未察觉,她依旧趴在车上舞弄着扳手。但这个响声不仅惊动了格伦,连舒畅也已察觉。他收起金币,冲着铃声传来的方向耸动着鼻子,使劲嗅了嗅。“不是他们”,他低声嘟囔了一句。布阿井原本是沙漠中的一个泉眼,殖民时代,英国人在这里盖了一座军营,把方圆百里的唯一一个泉眼圈在院中,通过控制这个水源,英国人达到了控制方圆百里游牧部族的目的。现在这所军营已经废弃了,可残墙断壁的英国军营依然是方圆百里游牧民族迁徙的中转站。远处的来人渐渐近了,来的是一个游牧部落。透过坍塌的残墙,已可以用目力看清他们在地平线上的黑点。格伦跳了起来,快速地拎着长枪潜伏在残墙下。舒畅看到他的动作,也开始检查自己的武器。其实,所谓“沙漠游牧部落”,确切地说法应该是“沙漠商队”。他们不居住在沙漠中,而是反复迁徙,这种迁徙其实就是长途贩运。沙漠里不长草,不长粮食,真要有部落定居在沙漠中,哪怕是定居在沙漠的水源地,他们的生活成本也远比北京高昂。所以,所谓“沙漠中游牧”,其实是中国人对于阿拉伯人的误解。阿拉伯人扼守在亚洲与欧洲之间,他们控制亚非商路有千余年的历史,从印度、从中国满载的船队,在阿拉伯半岛卸下货物,全凭阿拉伯人用驼队一队队输往欧洲。而后,又是他们把欧洲的货物运向亚洲。能穿洋过海的船,哪怕是最小号的海船,载重也在百吨以上。而一匹骆驼所驼的货量也就数百公斤,因而,一船货物需要整个部族一起上阵,动用上千匹骆驼。于是,这些部落便成年累月处于迁徙状态,这就是人们误认为的“沙漠游牧”——他们牧放的是东西方的货物。“游牧”的阿拉伯人保持这种生活方式达千余年,久而久之,就成了以家族为单位的、不放牧的“游牧部族”,这种生活方式也成了他们的传统。到了二十世纪,当世界已不再需要他们驼运货物时——真神保佑,在他们的地盘上又发现了石油,大量的石油……即使是“游牧”部落,平常也居住于沙漠边缘,只在运送货物时才穿越沙漠。等他们抵达另一个部族所在地后,便会由另一个部族接力将货物运往更远处。贩运货物的所得被他们用来从印度、非洲购买粮食及生活必需品,并从欧洲购买武器、生活设备。沙漠中心的水井是这些“游牧”部族的珍宝,但每一座水井的拥有者平常并不居住在水井所在处,他们还是居住在沙漠边缘,靠给过往的商队带路,挣取水井使用费。按规则,即使你知道水井所在处,也需向水井拥有者申请向导。布阿井是三大部族共有的一座水井,英国人撤走后,为争夺这座水井的所有权,发生了一场长达十数年的部族战争。后来,三个实力最强的部族达成妥协,共同拥有了这座水井,所有前往布阿井的游牧部落都不需由三部落出人带路。舒畅进入沙漠时并不知道沙漠里存在这种规则,格伦知道,但他认为自己一行进入沙漠,是为杀戮而来,越隐蔽越好。所以他也就没提醒舒畅的意识,而琳达……对于“沙漠游牧”,她比舒畅还无知。残墙很低矮,不能完全遮蔽舒畅他们的身影,这也是舒畅不到残墙下躲避烈日的原因。在舒畅发现对方的同时,远来的“游牧”人也发现了院中的车辆,他们在射程外停下脚步,相互讨论一番,两名游牧人脱离队伍,向布阿井走来。“轰隆”一声,琳达终于发动了汽车。她没注意到紧张戒备的舒畅与格伦,兴奋地大喊:“看呐,我成功了!我就知道我会成功,我就知道只要我坚持,我就能成功。”战斗在沙漠中在茫茫黄沙的旷野里,这发动机声传的格外远,外面的两阿拉伯人顿时停住了脚步,他们低声商议片刻,立即转身向来路奔去。格伦举枪瞄了瞄,发现身边的舒畅并无表示,他无声地放下了枪。“怎么回事?”舒畅还在愣神:“汽车声又不是大炮,他们怎么跑回去了。”格伦眯着眼观察那两位跑回去的阿拉伯人,这两人边跑边挥舞手大声嚷嚷着什么,而发动机声,琳达的欢笑声盖住了对方的话音,只看到两人嚷嚷完后,那队阿拉伯人立刻掉转方向,向远处奔去。“无人出迎”,格伦轻声回答:“这井有主,我们该有向导;远方来客,却无向导出迎,所以他们必须回避。”明白了。格伦的意思是:按规则,应该有位向导带领舒畅一行来到水井,在另一只驼队来到水井时,这位向导应该出迎,并向对方说明身份。沙漠里人迹罕至,随便找个地方埋个人,也许一千年都不会被人发现——在这样的瀚海中找一具尸体,比大海捞针容易不了多少。故而,几乎所有的沙漠商队,都有兼职做劫匪的癖好。这么做也恰好达到了垄断商路的目的。如此以来,沙漠的危险就不止是黄沙、干渴、迷路……等等了,那最大的危险来自两条腿的人类,白天言笑盈盈的伙伴,夜里可能会爬起来割断你的脖子。在漫漫黄沙中,他们连掩埋都懒得做,风、沙自会完成后面的一起——这就是所谓的“沙漠迷路”。所以,在沙漠中与人打招呼,其危险性要远高于在中国救护警察他妈。在中国救护警察他妈,中国法官不过是把你变成“彭宇”,虽然成了罪犯虽然倾家荡产赔偿,可你毕竟还活着。但在沙漠向陌生人打招呼,你却有极大的可能成为“失踪人口”,人间蒸发。舒畅的目光投向了水井。英国人在的时候给水井砌了个井台,现在井台上更扣了一扇厚实的铁盖,原先,有三把大锁锁住了井盖。不过舒畅是谁,那是苍蝇飞过也要折下一条腿来的人物,他哪会静心等待主人来,再向他付费,等他开锁……所以这三把锁的命运可想而知。在沙漠中,所有的陌生人都不可信任,因此,向导的地位就显得格外重要。他们多是沙漠水井的主人。这些人的存在就好比一种担保,所有进入沙漠的人都在他们那里登记,而后由他们作为中介进入沙漠。两支驼队相逢时,也有他们出面,彼此约定互不干涉。现在,远方来了个驼队,舒畅这方没有向导出迎,那么水井的残墙后面很可能是个陷阱,所以对面才要慌忙回避。不过,他们终究还要来,因为这井是附近唯一的饮水点。那边,琳达已经平静下来。看到自己的欢呼没得到响应,两臭男反而专注地趴在残墙边向外张望,她好奇地向那方向看了一眼,看到了慌张退去的驼队。“30分钟”,舒畅伸出了手。格伦翻了翻白眼:“毫无意义,傻子才跟你打这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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