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下的表情黯了黯。我想起,每次殿下都是自己一个人吹这首曲子,而且每次都用这只玉箫,一直带在身边。小姐的琴艺很好,他们两个人有时候合奏,但殿下从来不用这柄玉箫。这玉箫透着深绿,温润,仿佛在人的手心摩挲已久。想必对殿下很重要。我把篮子放下。殿下闻了香味道:“又做了新东西?”“嗯。”我点点头,从篮子里拿出:“这叫开花馍,也叫“白银如意””。“白银如意,岂不是你的名字?”殿下饶有兴味地拿起吃了一口,眉微挑:“比前几次的好多了。”殿下十分喜欢吃我做的民间小吃,我便做出了许多新花样。殿下看了我一眼,淡淡道:“你也吃点吧。”“奴婢已经吃过了。”殿下立时沉下脸,声音不带任何温度:“本王的东西你也敢先吃?”刚开始还是言笑晏晏的,我几乎立时被吓到,张口不能言,愣愣地看着他。看我这样,他却微微一笑,仿佛有趣。拿过旁边的帕子擦了擦唇,又擦了擦手,平静地道:“下次再送些来吧。”我还愣愣地看着他。突然明白,他是在跟我开完笑。也就是说,他很喜欢吃,让我下次再送点过来。我很高兴,吃完后,我把篮子收好,欲转身回去,正在此时,小姐也带着小丽送了东西进来。我知道我最近的一些行为已经引起了小姐的注意。只站在原地不动。小丽把东西放在桌子上,瞅了瞅我的篮子,“哟!你给殿下吃什么东西?”小姐没有看我,从盒子里拿出精致的菜肴:“殿下,吃点东西吧。”“不用了,本王吃饱了。”小姐的手一滞看了看我。我篮子里的盘子是空的。三个人一起退出去。走在半路的枫林间,小姐忽然停住。小丽得意地道:“我说你这几日常见你往厨房跑是为什么呢?原来是给殿下做吃的,你可真有心,弄得小姐的东西殿下都没吃一口?”她是诚心煽风点火。我只低声道:“殿下说喜欢奴婢做的糕点,所以……”小丽突然一巴掌删过来:“你是什么东西?殿下会喜欢你吃的东西吗?别狐媚子仗着在小姐身边勾引殿下?!”我捂住脸,并不答话。小姐静静道:“算了。”转身往前走。“哼。”我看着小丽和小姐的背影,手微微握紧。小姐再没给机会我接近九皇子。我也不知道九皇子有没有问起过我,但厨房里的何嫂一直在做开花馍倒是真的。半个月后,小姐进宫面见太后。九皇子下朝回来。这是我半个月后第一次见到他。见我一个人在收拾房间,他走到房内坐下坐下,拿起一本书看,半晌又突然问:“这几日,你病了?”我怔了怔,转头看他,想起很可能是小姐的借口,一时沉默,又转头回去整理被子。九皇子像是有些明白,微叹了一口气。不过小姐进门才两个多月,现在还有些醋意是正常的。我们之间也一时无话。突然有人闯进来:“不好了,殿下。皇妃的宫车在路上不小心翻了!”九皇子立刻起身出门。我追在后面:“皇子殿下,带上奴婢吧,奴婢能照顾小姐。”九皇子回头,我明白,立刻跟了过去。我是真的担心小姐。毕竟我从十二岁服侍她,有整整六年。她所有的习惯爱好都记得清清楚楚,她简直就是我曾经生活的重心,我一直都很想成为像她那样的人,得到万千宠爱,活得无忧无虑。九皇子走到门外直接翻身上马,一把把我拉上去。“驾!”高头的白马穿过闹市,直奔皇宫。但王府和皇宫一个在城东一个在城南,骑马要绕过大半个和城。九皇子赶近路,直接骑马从山上穿过。我在身后环住他的腰,他的墨发吹在我的脸上。马几乎把我的身体都颠散架了。看来他还是很担心小姐。就在我们过树林的时候,几个蒙面的黑衣人突然携着网从树上跃下。九皇子挥出腰间的玉箫,抱着我斜飞出去,落在不远处。他们扑空了。银光挥出,他们拔出了腰间的弯刀。看样子他们是有备而来,要置九皇子于死地。九皇子把我推在一边,自己上前迎战。我躲在树后,清楚地知道他们的目标完全不是我。正考虑着要不要跑回去搬救兵,这时,我看到一把非常熟悉的刀。我抬眼打量那个人,他的目光一扫而过。我蓦然认清,他是杨临!刹那间,脑里转过了很多东西。他们共有八个人,人太多了,九皇子武艺虽然高强,却被团团困住,既不能逃脱,又不能把他们完全制服,渐渐有些支撑不住。刀光箫影混乱。乍然间,九皇子肩上受了一刀,退后几步靠在我前面的树干上。我看到杨临挥刀砍来。几乎不假思索,冲上前去,张开双臂:“不要杀他!”杨临果然愣了。我赌这一把。我知道杨临不会杀我。这时,其余黑衣人挥刀砍来,九皇子扯过我,一起从山崖上滚下去。我很早就醒过来。夜已升上中空。他还未醒,身上的伤口已被我处理干净,再一次重复了在边关的景象,但现在是我们两个人单独待在一起。火光轻轻地闪动着。我在等他醒过来。他缓缓地睁开眼睛。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然后他问:“你为什么救我?”我等到了这个时机,这个可以让他完全信任我的时机。一个人在最养尊处优春风得意的时候喜欢听奉承话,却也知道是奉承话。所以他不会相信身边任何人,只觉得他们有所图谋。只有在他最危险,最痛苦的时刻出现,才会被他牢记在心里,无法抹去。我拨了拨火:“因为您是奴婢的主子,也是小姐的夫君。”我答得很委婉。他淡淡笑了笑,但显然是不信的。我们在洞口里待了一夜,次日清晨,他还未醒,我走至河边,想要抓只鱼烤。我脱下鞋子,挽起裤腿,走入小河边。那鱼太滑了,我总是抓不住。我懊恼地踢水里的石头。身后突然传来低低的笑声,我回头见他一人临风的站在岸上,风吹起他的衣摆,很好看。我装作有些气恼:“你看什么?”他但笑不语。俯身捡起一块石头,远远地便击中了鱼。湖水中漫出血丝,鱼浮了上来。水流有些快,鱼被冲荡着。我往前跑几步抓鱼,一不留神,便四仰八叉地摔在水里面。他的笑声增大了些,正要上前,我突然掬了一把旁边的水泼他。笑容还未尽,却见他一怔。紫金色的袍上蓦然沾着点点水渍。我知道自己举动有些大胆,爬起来低下头。他倒没有任何情绪,只回身:“回去罢。”我抬起头看着他的背影。香云教我,把握时机,投其所好。平凡的男人想要区别于家里的人的温柔体贴或花巧有趣。而一般的达官贵人,看那些敬畏的表情惯了,你要适当地不轻不重地给点颜色和没大没小,让他记住你。这样的时机最好,只有我们两个人。他虽表面清冷,但对下人却极温厚,所以不会怪我。我从水里爬起来,穿上鞋子,跟在他后面。然而到底还是有些惶恐。他这样会谋划大事的人会看出我的小私心吗?我悄悄地盯着他,他只是闭目养神。二月份的天气有些冷,我打了个喷嚏。心想这洞口到处都是光溜溜的石壁,他伤口又没有完全包好,受了寒可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