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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2页)

这事在仙界传得沸沸扬扬。

余瑶一想起来,就觉得自己很蠢,关键还蠢而不自知。

天孙云烨是天族正统血脉,自幼天赋异禀,能力卓越,从天族太子的一干子嗣中脱颖而出,奈何身份这块被同父异母的嫡长兄压得死死的,熬了数千年也没看到什么出头的希望。

于是,他跟十三重天的小神女余瑶谈起了恋爱。

今日炼器少了一味上古仙金做引?无事,小神女有办法;明日渡劫无神药傍身?无事,小神女面子大,能借,实在不行还能偷——反正没人找她算账。

就这样稀里糊涂过了三百年。

前些日子,云烨突然愁眉苦脸,说自己准备冲击神位。

他一说,余瑶就懂了。

自上古以来,神与仙之间泾渭分明,得道升天是为仙,与生俱来是为神,六界之内,五行之中,神处处凌驾凡仙之上,哪怕资历地位高如天君天后,见了十三重天的神,也得做做样子拱个手唤声神君。

当然,跟那些牛逼哄哄的神君比起来,余瑶特别有自知之明。她虽没经历过成神的千锤百炼,雷霆铸身,却也知这里头的凶险,一个不慎,当真是万劫不复,身死道消的下场。

第一反应,自然是阻止。

只是云烨这人,平时性格还算温柔,但到了关键时候,不听劝,谁劝都不管用。

只能让他去。

可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他真死了,人毕竟是自己找的。

于是余瑶去蓬莱找了老朋友——扶桑神君。

同她这种半架子不同,扶桑神君的名声在四海八荒都极有影响力,他是上古十神中出世最早,活得最久的一个。

一听余瑶是来为云烨借扶桑果的,向来温和从容的人拉长了一张脸。先是语重心长地同她说了一大堆道理,后又说了句:让他歇了这份心吧,若是有那般容易成神,哪还轮得到他开这个先例。

总结两个字:不借。

老朋友不肯借,余瑶也没办法。

扶桑果毕竟不同于其他仙物,乃是扶桑神君本体所结精华所在,一直留存在传说之中的神物,十分珍贵,她不能强人所难。

主要是,打不过,说不赢,还偷不得。

然而就在余瑶原话告知云烨之后,他人就不见了。

念及天族乱如麻的破事和老天君日常的一大堆骚操作,余瑶只以为他打消了念头,专心去忙天族政务去了,直到三日前,一身招财童子装扮的财神满脸神秘地拉着她去赴了九重天天孙的定亲宴。

余瑶这才认知到,自己哪是什么黑心莲,明明早成了浑身长绿苔的蔫巴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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