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七公皱着眉头,“你怎么会跟欧阳毒物打架?”说着,将她放下,但见她嘴角还有血迹,呼息略显紊乱,又不放心地扶住她,“你受了内伤。”林朝英点头,然后翻身上马,“不碍事。”当务之急是跟林苓和云竹青回合,问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都吐血了还没事儿?”洪七公不赞同地看着她。“说没事就没事,我得走了。”不然等下欧阳锋的人要追上来了。林朝英瞪了他一眼,正要策马离开,却被洪七公拉住了缰绳。“不行,你不能一个人走。”洪七公眉头皱得死紧,语气很坚定。她的脸色苍白得跟鬼一样,而且欧阳锋浑身上下全是毒,谁知道她除了受伤之余有没有中毒?他今夜从林朝英的宅子出来,又找不着黄药师,回了扬州分舵一趟,就出来游荡了。对他这种武林中人来说,餐风露宿什么的都是小儿科,他虽然找了棵大树打算睡觉,谁知道远远的就被疾驰而来马蹄声吵醒。无意中一瞥,发现马背上的人就是林朝英,正想跟她开个玩笑,却没想到玩笑没开成,倒是自己被她的模样惊吓到。林朝英叹息,说:“可我不爱跟乞丐一块儿上路,让人见到了我会觉得没面子。”中原五绝私下的交情如何她不清楚,但是看得出来洪七公与欧阳锋的交情并不好,甚至洪七公是讨厌欧阳锋的。但那不代表她要利用洪七公心中澎湃的大侠气概,将他扯入和欧阳锋敌对的局面。洪七公太过正直,欧阳锋又太过卑鄙,和欧阳锋对阵吃亏的只会是洪七公。而且她让林苓带着云竹青回终南山,心中当时对此事就是有了计较的。洪七公瞪了她一眼,“你看不起乞丐做什么还让我去你的院子?”他是不拘小节,可他不是蠢材,哪个人是真心待他哪个人是虚情假意,他洪七也还分得清楚。如今朋友有难,他怎可袖手旁观?更何况此时的林朝英还受伤了!“你一定要陪着我回终南山?”林朝英问。“必须是一定的。”洪七公毫不犹豫地说。林朝英无语地望了望天,再推辞就矫情了,她现在的状况也真的不是很好,之前不觉得,如今才发现浑身软绵绵的都不想使一丁点儿的力气。她说:“那你上马吧。”“我俩共骑一匹么?”洪七公有些微怔。“三更半夜,这又是荒郊野外的,任你再神通广大也找不到另一匹马来,还是说你想徒步跟在我后面?”她倒不怕洪七公跟不上,他的内里修为和轻功都极好,她只怕他会累死而已。徒步确实很耗内力,而且……洪七公瞄了瞄林朝英苍白得吓人的脸色,要是他的内力因为赶路耗得差不多,在路上有什么意外谁来保护林朝英?不过男女共骑一匹,若是让人看到了,也难免会引起旁人的误会。他倒无所谓,但林朝英可是个姑娘家。林朝英似乎也知道他在犹豫些什么,有些莞尔地说道:“不是常说,江湖儿女不拘小节么?现在什么时候了,你这个混江湖的大侠怎么比我还要婆妈?”停了停,她又说:“要是你真担心我跟个乞丐赶路失了面子,你明个儿天亮就去将你身上的乞丐装换下,路上若是有人见到你我,不过也当是寻常出游的年轻姐弟而已,绝不会想到洪七公这号人物。”说着,她另一只手忍不住捂上胸口,微蹙着眉头。明明打中的是肩膀,眼下胸口却比肩膀还疼。洪七公一愣,姐弟?为什么是姐弟不是兄妹?正想问,又见林朝英蹙眉,似乎是很难受的模样,想起适才她掉下马的那一幕,于是当机立断,翻身上马。他一手拉着缰绳,一手轻轻扶住林朝英的肩膀,说道:“你要是难受就别强撑着。”“我无事,我们先离开。其他事儿等天亮后再作打算。”洪七公闻言,如今似乎也只能是这样了。他点了点头,说道:“你要是撑不住,就靠着我闭目成神一会儿。”清晨时分,林朝英和洪七公刚好路过一个宅院,三进的宅院,外头环绕着的,是开得正好的桃花。林朝英碰了碰洪七公的手臂,轻声说道:“停一下,让我下去。”洪七公俯首,漆黑的瞳孔锁在她的脸上。“做什么?”“如今天亮了,我们两个这么赶路太引人注目,我去问这户人家去换点衣服。”“可你看着很累,还是我去吧。”“你去?”林朝英很怀疑地看着洪七公乱糟糟的头发,虽然他身上衣服是干净的,她确定她离他这么近也没闻到异味,但她觉得一般人家见到了洪七公,不会想要给他好脸色看。洪七公面对着林朝英怀疑的目光,又看了下自己浑身上下的装扮,有些讪讪,“好吧,那就你去。”林朝英从那户人家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了一身装束,看得洪七公一阵傻眼。走出来的女子一身鹅黄色的衣裙,原本用红色发带扎着的长发放下,垂至臀部。如果说一身红衣的林朝英给人的感觉是张扬又带着几分倨傲,那么此时的林朝英就是给人一种截然不同的感觉,温婉而优雅。她肩膀还挂着一个包袱,手里又牵了两匹毛色发亮的骏马出来。林朝英走至洪七公跟前,将肩膀上的包袱取下扔给他,说道:“你去换衣服,对了,把头发也梳一下。”说着,又将原本那匹马牵着往那户人家走。那匹马昨夜带着两个人跑了一夜,已经十分劳累。洪七公知道林朝英是要将那匹马留在这户人家,也随她去,只叮嘱一声:“有事你就叫唤一声。”林朝英笑道:“我心里有数。”这个三进的宅院布置很雅致,园中种着腊梅,看得出来主人家是个雅人,也是个十分善良的人。她刚才一敲门,说了一下自己的请求,那仆人便说要去请示主人,那主人二话不说,便让人带了她进去,听说她身上的衣服还是这个主人的,是个姑娘家无疑。又听得那仆人说他家姑娘宅心仁厚,最是乐于助人,在家中也很受宠爱,但因为身子弱,所以特地到这儿来休养身体。林朝英见那仆人虽然装束平凡,但眉目间却带着英气,那是练武之人才会有的神韵。看来这宅院的主人,说不准是个世外高人。临走时,她给了那人一张银票,那仆人却说他家姑娘并不需要银票,反倒是她出门在外,还是多些钱财傍身较好。一番话说得林朝英对那主人有好感大发,这世界果然还是好人比较多!她想了想,便将她一直带在腕上的饰物取下,那是银色的玩意儿,像是蜘蛛网一般的形状,看着模样有些怪异,但却很特别。“这是我的小小心意,希望你家主人不要嫌弃。”那仆人见到了那饰物,微笑着说:“这东西颇为别致,那我就替我家主人收下了。姑娘一路走好了。”林朝英一直觉得要是洪七公好好地打扮一下的话,其实真的是个阳光美男子。事实证明,她的眼光是很精准的。她看着站在她跟前一身玄色衣袍的男人,身材高大,挺拔得不像话,剑眉入鬓,双目有神。男人的粗指忍不住拨了拨鼻头,有些不自在地说:“我太久没穿过这样的衣服了,有些手脚都不知道该要怎么摆的感觉。”林朝英闻言,忍不住笑。“这样挺好看的,绝对没有人会将你和丐帮帮主洪七公联想到一块儿。”说着,又将一条玄色的长布扔给洪七公。洪七公接过玄色长布,在那碧绿色的打狗棒长利落地绕了几下,那碧玉晶莹的打狗棒就变成了是用玄色布条缠绕着的拐杖。林朝英眨了眨眼,问:“你怎么知道我是要你把打狗棒藏好?”洪七公说:“人在江湖混,乔装打扮这种事儿还会少么?只是我向来行不改名坐不改姓,光明磊落,懒得做罢了。”林朝英顿时失笑,半是打趣儿地问:“所以是我委屈你了,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