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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页(第1页)

于是。愣愣站定。偷偷回头。青丝落在颈项处,缠绕不断。却发现,身后并无人影,更无他的影子。我耸耸肩膀,吐吐舌头。唉,丁小仙,你怎么突然变得这么不干脆,逃婚嘛,又不是生离死别的!干嘛这么拖泥带水!没劲!还是拍拍屁股,继续穿着&ldo;飘逸装&rdo;&ldo;奔月&rdo;而逃吧!当夜,我逃离角浦,来到黄花县衙,却发现这里并无人把守。很显然,全县衙的大小官吏差役全军出动都去喝我和段青衣的喜酒去了。很公平,他们喝我的酒,我&ldo;借用&rdo;他们的马。于是,我来到驿站马厩,挑了一匹壮实的几近痴呆的枣红马,连夜狂奔出黄花县。狂奔。狂奔。一路向北。二、红衣。银铠。白马。将军。一路狂奔之后的第三日黄昏,我出现在京城边上一个叫卢安的小镇之上,一身风尘疲惫无处安置。虽然饥肠辘辘的,但是相对于疲惫而言,我更需要一个下榻之处。此时的我,终于发现了一样比角浦的茅糙屋更可爱的东西,那就是:客栈。此次逃婚之后,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曾经,我的梦想是,盖漫山遍野的茅糙屋。现在,我的梦想是,开漫山遍野的连锁客栈,它们统统是茅糙屋样式的。就在我打算找家客栈先行洗去满身尘土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身上,居然不曾带半样行李,自然不曾带钱。没关系,一切难不倒我。别忘记,我的职业是一个贼,所以,这种自力更生的能力,我比谁都强。于是,我强忍着饥饿和疲惫,牵着和我一样几乎快要崩溃的枣红马,向人群之中走去,眼睛溜溜,专向腰间鼓起者蹭去。南来的,北往的,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一边凉快去。老兄,就是你了!谁让你这么胖而且你的腰又是那么鼓呢!你可别告诉我那是腰间盘突出。抬手,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指fèng探针如丝,划开他腰间衣服。反手,疾速伸入,轻轻夹到,掏出……呃……这钱包怎么这么软?这手感绝上好的细羊皮都不及啊……胖子就是脂肪多……一个钱包都拱的这么热……可是……我拽……我拽……怎么就拽不到手里呢?抬头,发现那胖兄弟,正一脸愕然的看着我,满脸少女般的绯红。我才发现事情似乎不对,低头,才发现自己的手里,居然拽着一砣长在胖子腰间的ròu瘤。于是,我尖叫一声,慌忙撒手,翻上枣红马就跑;没想到,那位胖仁兄比我更崩溃,大概他活了这么多年,被打劫过、盗窃过、偷过无数次,但是从来不知道世风日下,居然有个女色狼会在青天白日之下,连一个病人的ròu瘤都不放过!所以,他也尖叫着、抱着脑袋疯跑出,在人群之中横冲直撞!在我翻上马逃跑的那一刻,我并不知道,在下一秒,将会发生什么事情;但是当我从不远处一边嘈杂声和行人的闪躲之色下发现不妙的时候,为时已晚。这时,一队浩浩荡荡的人马迎面而来,奔在最前方,风驰电掣的,是一个跨骑白马英气逼人的男子。红衣烈烈,银甲熠熠。如同一团疯狂燃烧的火焰,又似一道凛冽刺眼的闪电,迅速刺穿人群,荡起一骑尘土。速度之快,令人难以看清他的模样。人群之中,响起一阵呼声,道是:史大将军班师回朝了!我就这样与这个甩开队伍疾驰而来的白马红衣的男子相向而驰,唯一不同的是,他的速度是二百麦,我的速度是三十麦。但是,如果相撞,这仍然会让我或者我们俩个从地球上彻底消失。就在这一瞬间,我的大脑里迅速的转着一些思考,我想,我是一个多么不幸的少女啊,刚刚经历了婚变,饥饿,奔波,行窃失手等一系列的打击,居然要阵亡在这么倒霉的交通事故之下。此时此刻,我多么盼望段青衣这个帅气的小青年会出现啊,就如同以往的无数次危难,他如天神一样,勾着兰花指,翻着白眼球,从天而降,将我一把抱起,抱离这非死即伤的危难之地。祈祷无效。于是,在我收紧缰绳,掉转马头企图做最后的补救。但是,刚才说了,为时已晚,那白马戎装男子已迫到我眼前,很显然,眼前一切也不在他反应范围之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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